1 铜厂河2014第 14 号镇雄县铜厂河煤矿关于印发30 万吨/年矿井扩建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矿各部门、科室:为了按时按质按量完成我矿 30 万吨/年矿井扩建工程,保进度,实现扩建工作目标,经矿领导安排工程技术人员,结合云南省镇雄县铜厂河煤矿有限责任公司铜厂河煤矿扩建初步设计,安全设施设计内容,编制了我矿 30 万吨/年矿井扩建工作实施意见,确定到 2015 年 8 月 1 日全面投产,经公司领导组织相关管理人员讨论修改定稿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1、地面建设工程、井巷工程、设备安装调试必须于 2015 年6 月 30 日全面完工,对不能按时完成工作进度的区队将进行严肃处理,相关奖罚制度待后制定下发;镇雄县铜厂河煤矿有限责任公司文件 2 2、各项工程开工前要认真落实各项安全生产责任制;3、各项井巷工程的施工要严格编制作业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经审批贯彻后施工。4、施工过程中要严格进行质量管理并与质量管理部门联系进行质量监督。5、工程施工结束,质量合格方可结算工价。镇雄县铜厂河煤矿有限责任公司二一四年十月十二日附:镇雄县铜厂河煤矿 30 万吨/年矿井扩建工作实施意见主题词:扩建实施意见通知抄报:县安监局、县发改委、坪上乡人民政府、县国土局抄送:矿属各单位各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