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张地 2017-B10-A 地块石榴江南院子工程工地“424”高处坠落事故调查报告2019 年 4 月 24 日 12 时 35 分左右,张地 2017-B10-A 地块石榴江南院子工程工地上发生一起高处坠落事故,造成一人死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 493 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在接到事故报告后,张家港市应急管理局、市纪委市监委、公安局、总工会、冶金园规划建设局等部门立即组成张地 2017-B10-A 地块石榴江南院子工程工地“424”高处坠落事故调查组(以下简称:“424”事故调查组),开展事故调查工作。2019 年 5 月 13 日,苏州市安
2、委会对该事故进行了挂牌督办。事故调查组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对事故当事人及事故相关人员进行调查取证,并对事发地点进行实地勘查。通过调查取证和综合分析,查明了事故的原因,认定了事故性质和责任,提出了对有关责任单位及责任人的处理建议,并针对事故原因及暴露出的突出问题,提出了防范和整改措施。2019 年 9 月 16日,苏州市安委会办公室对该事故调查报告审核后复函(详见苏安办2019127 号)。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一、事故相关情况1、事故相关单位建设单位:苏州新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赫房地产公司),注册地址张家港市锦丰镇锦绣路 3 号(江苏扬子江国际冶金工业园)南楼 806,法定代表
3、人汤西蓉,注册资本 2118.7563 万人民币万人民币,单位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成立日期:2018 年 2 月 6 日,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与销售;房地产信息咨询;物业管理;停车场管理服务;自有房屋租赁;会议服务。总包单位:江苏省苏中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中建设公司),注册地址江苏省海安市海安镇中坝南路 18号,法定代表人笪鸿鹄,注册资本 42318 万人民币,单位类型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成立日期:1992 年 2 月 24 日,经营范围: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施工,勘察设计,设备安装,室内外装饰,铁路工程建筑、公路工程建筑、桥梁工程建筑、水利工程建筑、市政工程建筑、地基与基础工
4、程、古典园林工程施工。国内贸易。房产、设备的租赁;代购设备。承包境外工程和境内国际招标工程,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设备、材料出口,对外派遣工程、生产及服务的劳务人员(不含海员),承装(修、试)电力设施(承装类五级,限 380V 以下)。公司取得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取得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许可证(资质证书和许可证均在有效期内)。劳务分包单位:南通顺业建筑劳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顺业劳务公司),注册地址江苏省海安市海安镇中大街 13 幢301 室,法定代表人周吉群,注册资本 500 万人民币,单位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成立日期:2005 年 6 月30 日,经营范围:砌筑作业分包劳务
5、分包一级;木工作业分包劳务分包一级;抹灰作业分包劳务分包不分等级;钢筋作业分包劳务分包一级;混凝土作业分包劳务分包不分等级;脚手架作业分包劳务分包二级;模板作业分包劳务分包一级。公司取得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取得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许可证(资质证书和许可证均在有效期内)。监理单位:张家港市华申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申监理公司),注册地址张家港经济开发区(杨舍镇锦绣花苑 12 幢 102、103 室),法定代表人范宏斌,注册资本300 万人民币,单位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成立日期:2004 年 3 月 2 日,经营范围:房屋建筑工程监理;市政公用工程监理;公路工程监理;园林绿
6、化工程监理;工程造价编审;工程招标代理;水利水电工程监理。公司取得工程监理资质证书(证书在有效期内)。2、建设工程概况2018 年 4 月 10 日,新赫房地产公司与华申监理公司签订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监理费用 212.32614 万元。2018 年 6 月 1 日,苏中建设公司与顺业劳务公司签订了劳务承包合同。苏中建设公司将张地 2017-B10-A 地块石榴江南院子项目土建工程(钢筋工程、模板工程、瓦工工程、脚手架工程)的劳务施工发包给顺业劳务公司,合同价为 6000 万元。双方签订了安全生产管理协议。顺业劳务公司负责提供塔吊司机。顺业公司生产经理唐华(现场实际负责人)、安全员丁春辉、塔吊班组负责人孙汉波。2018 年 6 月 9 日,新赫房地产公司与苏中建设公司签订合同协议书,合同约定新赫房地产公司将张地 2017-B10-A地块石榴江南院子总建筑面积约 155749.83 平方米的工程项目发包给苏中建设公司,合同价为 251395295.27 元,合同工期为630 日,至 2019 年 12 月 30 日竣工。苏中建设公司成立张地2017-B10-A 地块石榴江南院子项目部(以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