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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城市经开区文昌路景观附属工程“5.29”坠落事故调查报告.docx

上传人:一米阳光 文档编号:307878 上传时间:2023-11-25 格式:DOCX 页数:12 大小:18.99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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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宣城市经开区文昌路景观附属工程“5.29”坠落事故调查报告2019 年 5 月 29 日下午 2 时 40 分许,安徽敬亭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承建的宣城市经开区文昌路景观附属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发生一起人员坠落事故,导致 1 人死亡。接到事故报告后,市直相关部门负责人立即赶赴事故现场,组织事故救援和事故善后处理工作。市政府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493 号),及时成立了由市住建局为组长单位,市纪委监委、市应急局、市总工会、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为成员单位的“5.29”事故调查组。事故调查组本着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和事故调查处理“四不放过”原则,通过勘查事故现场、查阅相关资料

2、、询问事故相关人员等方式认真开展了事故调查,查清了事故发生的原因和经过,提出了事故责任处理建议,并就事故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整改和防范措施,现将调查情况报告如下:一、事故发生单位概况(一)项目基本概况(一)项目基本概况该项目于 2019 年 4 月 30 日限额以下公开选择的施工单位,中标单位为安徽敬亭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中标价 259944.8 元,施工内容为篮球场围网结构加固,项目于 2019 年 5 月 3 日开工建设。(二)事故发生单位概况事故发生单位为安徽敬亭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成立于 2004年 5 月 8 日,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王声月,注册资本为 5100 万元,住

3、所为安徽省宣城经济技术开发区莲花塘商务中心,经营范围为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凭资质证书经营)、建筑材料销售;资质类别等级为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安全生产许可证编号为(皖)JZ 安许证字2004003568-4-1。(三)项目监理单位概况(三)项目监理单位概况监理单位为安徽鲍氏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 2017年 10 月 20 日,其他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鲍远志,注册资本为 1008 万元,住所为淮南市田家庵区朝阳街道家乐福时代广场商业 298B,业务范围为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水利水电工程监理乙级,可以开展

4、相应类别建设工程的项目管理、技术咨询等业务。二、事故发生经过和事故救援情况(一)事故发生经过(一)事故发生经过2019 年 5 月 29 日上午 7 时许,现场作业人员朱世明找来工人王佩绿并与麻方友等 4 名作业人员到施工现场上班,王佩绿是第一天上班,当天的工作内容为安装篮球场围网网片。下午 2 点 40 分许,作业人员在进行西北往东南方向第四至第五根柱子间第一步网片安装时,站在移动工具式脚手架(高度约1.8 米)上安装网片螺栓的王佩绿和麻方友从脚手架上掉下来摔在地上,麻方友摔在地上后起身没有受伤,王佩绿摔在地上未动。现场管理人员及作业人员立即查看了王佩绿的情况,作业人员麻方仓及时拨打了 12

5、0 急救电话。120 急救人员到达现场后,对王佩绿的生命体征进行了检查,当场确认死亡。(二)事故救援情况(二)事故救援情况事故发生后,120 急救人员到达现场,对王佩绿的生命体征进行了检查,当场确认死亡。现场安全员程琪及时向公司进行了报告,公司总经理周嘉翰接到电话报告后到达事故现场开展救援工作。市公安局飞彩派出所接报警后到达事故现场,对事故现场进行了封锁、勘查,并将现场作业人员带到派出所做询问笔录。市住建局及市政园林公用建设管理处相关负责人接到电话报告后,第一时间到达事故现场,配合公安人员及时控制了事故现场,采取了停工、封闭和保护现场、联系殡仪馆车辆等一系列措施。下午 4 时许,王佩绿遗体被运

6、往殡仪馆,事故救援处置结束。市政园林公用建设管理处在事发现场向市开发区应急管理指挥中心作了事故报告,并于事发当天联系了市开发区应急管理指挥中心、市公安局开发区分局等相关单位,及时成立了事故善后处理小组,善后事宜已处理完毕。三、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本起坠落事故造成一人当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 134.4 万元。四、事故发生的原因和事故性质(一)事故的直接原因(一)事故的直接原因死者王佩绿拒不服从行业监管部门安全教育和管理,违反规定未正确佩戴安全帽,在移动工具式脚手架行走轮未制动、操作平台临边无防护栏杆的情况下违章作业,是导致本次事故的直接原因。(二)事故发生的间接原因(二)事故发生的间接原因施工单位未严格落实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现场安全管理不到位,对作业人员进入新的岗位或者新的施工现场前,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未建立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档案,对所施工项目未进行经常性安全检查,未做好安全检查记录,对作业人员安全技术交底缺位;监理单位在施工监理过程中,未认真落实工程监理责任,对施工单位安全生产检查督促不到位,对施工单位教育培训落实情况审查不到位,是造成事故发生的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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