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马鞍山市宝奕金属制品工贸有限公司铸造车间无动力换气扇采购及安装项目“58”高处坠落一般事故调查报告2018 年 5 月 8 日 12 时 55 分左右,马鞍山市宝奕金属制品工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奕公司)铸造车间,发生一起高处坠落事故,造成 1 名外包工人重伤,并经抢救无效死亡,直接经济损失 126 万元。事故发生后,当涂县委、县政府领导高度重视,立即作出了批示,县安监局和姑孰镇政府迅速赶赴事故现场进行处置,并妥善处理善后工作,认真查明事故原因,吸取教训,举一反三,督促企业加大隐患排查整治力度。依据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493 号)、安徽省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
2、查处理办法(省政府令第 232 号)等有关法律法规,经县政府批准,5 月 14 日,成立了当涂县“58”生产安全事故调查组,由县安监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县安监局、县监察委、县公安局、县人社局、县总工会、姑孰镇政府等单位人员组成,全面负责事故调查工作。事故调查组坚持“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和“四不放过”的原则,通过现场勘验、调查取证、查阅相关资料、询问有关当事人,查明了事故发生经过、原因、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认定了事故性质和责任,提出了对有关责任人员和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分析了事故暴露出的突出问题和教训,提出了防范措施建议。一、事故基本情况(一)死亡人员基本情况(一)死亡人员
3、基本情况死者邢宏仙,男,38 岁,当涂县江心乡人,身份证号码:34052119801106*,无固定工作单位,日常主要从事简单的建筑附属设备安装维修及简易建筑物的搭建工作,受陈长兵邀请,于 2018 年 5 月 8 日到宝奕公司从事铸造车间无动力换气扇安装工作,并于施工过程中,自宝奕公司铸造车间顶部坠落身亡(二)事故发生单位基本情况(二)事故发生单位基本情况宝奕公司位于安徽省马鞍山市当涂县姑孰镇,成立日期为2006 年 10 月 19 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405*(1-1),注册资本壹仟捌佰零伍万圆整,公司现有职工 230 余人,法定代表人孙军海(男,马鞍山市金家庄人,身份证号码:34
4、050519630213*);公司经营范围:铸造用生铁的生产,金属制品、机械设备加工、销售,建筑材料、化工产品、机电产品销售,劳动服务。(三)事故相关人员概况(三)事故相关人员概况1、邢宏仙:死者,自然人,经陈长兵邀请,在陈兰军承揽的宝奕公司铸造车间无动力换气扇采购及安装项目中从事无动力换气扇的安装工作;2、苏堂书:经陈长兵邀请,在陈兰军承揽的宝奕公司铸造车间无动力换气扇采购及安装项目中从事无动力换气扇的安装工作,事发时与邢宏仙(死者)一起进行无动力换气扇安装工作,是事故发生的唯一目击者;3、陈长兵:与邢宏仙(死者)为同学关系,自然人,由陈兰军安排在宝奕公司铸造车间无动力换气扇采购及安装项目中
5、从事无动力换气扇的安装工作,并邀请了邢宏仙、苏堂书等人一同从事无动力换气扇安装工作;4、陈兰军:自然人。宝奕公司铸造车间无动力换气扇采购及安装项目承包人,后安排陈长兵等人从事无动力换气扇安装工作。(四)事故项目基本情况(四)事故项目基本情况2017 年,宝奕公司为了加强产品配套设施建设,新搭建了3 个长约 60 米,宽约 38 米,高约 11 米的钢结构铸造车间,为满足该车间能够在高温天气下的通风降温需求,宝奕公司决定在车间顶部安装无动力换气扇,陈兰军得知情况后,要求承包此项目。双方经过商谈,宝奕公司决定将此项目发包给陈兰军负责实施,双方在 2018 年 5 月 4 日签订了供销合同和厂房房顶
6、换气扇制作安装安全协议,合同约定陈兰军需在 10 日内完成 96 只无动力换气扇的购买及安装工作,工程总价为49920 元。陈兰军安排陈长兵与 2018 年 5 月 7 日开始具体负责无动力换气扇的安装工作。同时,陈长兵邀请了邢宏仙、苏堂书等人一同从事无动力换气扇安装工作。(五)事故经过(五)事故经过5 月 8 日 8 时许,邢宏仙、苏堂书二人在宝奕公司铸造车间房顶开始实施安装无动力换气扇,11 时 30 分结束上午工作,中午休息到 12 时 50 分许,邢宏仙、苏堂书两人佩戴安全帽,但未系安全带,再次爬上厂房顶继续工作,由苏堂书负责用绳子将无动力换气扇吊运至车间房顶,邢宏仙负责安装。13 时左右,苏堂书用绳子将事先固定好的饮用水壶吊运至厂房顶,正向安装区域行走时,看到邢宏仙从房顶一处的采光板区域坠落,苏堂书立刻放下水壶,从车间顶部下来并快速跑到邢宏仙坠落位置,发现邢宏仙头朝西南,脚朝东北,脸朝西北,侧躺在车间地面上,左侧头部、鼻孔和嘴部都在流血。二、事故应急处置和救援情况(一)事故应急救援情况(一)事故应急救援情况事故发生后,邢宏仙工友苏堂书立即赶到地面,呼叫附近配送无动力换气扇送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