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杭埠汽车产业园职工之家“2018.06.19”生产安全事故调查报告2018 年 6 月 19 日 8 时左右,在舒城县杭埠镇境内,杭埠汽车产业园职工之家施工工地,发生一起高坠事故,造成 1 人死亡。依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493 号)和安徽省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办法(省政府令第 232 号)的规定,县政府批准成立了由县安监局牵头,县公安局、县总工会、县住建局、杭埠镇人民政府有关人员参加的杭埠汽车产业园职工之家“2018.06.19”生产安全事故调查组(以下简称事故调查组),事故调查组邀请县纪委监察委派员参加,开展事故调查工作。事故调查组按照“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
2、、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通过调查取证、现场勘察、查阅资料和综合认定,查明了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情况,认定了事故性质和责任,提出了对有关责任人员及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及防范和整改措施。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一、工程概况和事故相关单位概况(一)工程概况。(一)工程概况。杭埠汽车产业园职工之家建设项目位于舒城县杭埠经济开发区,建筑面积总约 23554.22 平方米。该工程项目 2017 年 10 月 24 日开工建设,计划于 2018 年 8 月全面竣工。(二)事故相关单位概况(二)事故相关单位概况1.1.建设单位。建设单位。安徽沃特玛新能源电池有限公司,公司注
3、册地六安市舒城县杭埠镇经济开发区。2016 年 7 月 19 日成立,经营范围为锂电池的研发、生产、销售及与此相关的设计、安装、技术服务;移动补电车的研发、生产、经营;道路普通货物运输;车租赁。2016 年 11 月 17 日与安徽博瀚建设有限公司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2016 年 12 月 24 日与安徽华东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签订建设工程监理合同。2.2.施工单位。施工单位。安徽博瀚建设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牛守存,公司注册地在安徽省六安市舒城县杭埠经济开发区。该公司拥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资质证书:D334079730,有效期至 2021 年 10 月 08 日)。安全生产许可
4、证:(皖)JZ 安许证字2015014028-2-1,有效期至 2021 年 02 月 15 日,资质证书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均在有效期内。3.3.监理单位。监理单位。安徽华东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李春明,公司注册地在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徽州大道110 号,注册资本 300 万元,拥有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矿山工程监理甲级,证书编号:E134002372-4/1,有效期至 2019 年 1 月 20 日。二、事故发生经过和应急救援情况2018 年 6 月 19 日早上 6 时 30 分,油漆工胡兴存、程光舟在班长邹乔生、王勇森安排下在杭埠汽车产业园职工之家 12
5、层东侧室内做内墙油漆粉刷,上午 7 时许,胡兴存和程光舟站在靠近南侧窗户的移动脚手架(高 2.7 米)上进行内墙面油漆粉刷作业时,移动脚手架因承重不平衡致使胡兴存身体失稳,从窗户坠下,并压断窗户铝合金横梁(窗户未安装玻璃)后坠落至室外三楼平台,现场人员程光舟和薛慧慧立刻拨打电话给带班班长王勇森和邹乔生,王勇森等人立即拨打 120,同时向博瀚公司现场负责人童朝金进行了报告,博瀚公司现场负责人童朝金立刻赶赴现场,安排车辆将胡兴存送往滨湖医院抢救。因胡兴存伤势过重,经抢救无效于上午 11 时许死亡。接到事故报告后,县公安、安监、住建等部门和杭埠镇负责人及时赶赴现场,了解事故发生情况,组织善后处理工作
6、。此起事故造成 1 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 79.1 万元。三、事故原因和性质(一)直接原因(一)直接原因油漆工胡兴存在高处作业时未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致其从 12 楼坠落是造成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二)间接原因(二)间接原因1.1.安徽博瀚建设有限公司安徽博瀚建设有限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管理制度落实不到位,将内墙乳胶漆涂料工程发包给不具备专业资质的落实不到位,将内墙乳胶漆涂料工程发包给不具备专业资质的个人李孝东承包施工。个人李孝东承包施工。在职工之家外脚手架已经完全拆除、窗户玻璃未安装、临边作业未采取有效防护措施的情况下,没有整改存在的安全隐患,并违规安排内墙油漆粉刷作业。未对作业人员进行有效的安全教育。2.安徽华东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作为该项目监理单位,发现施工单位安徽博瀚建设有限公司在职工之家外脚手架已经完全拆除、玻璃未安装、施工单位未采取有效防范措施的情况下,对贸然进行内墙油漆粉刷作业的行为未及时制止,也未向业主单位或建设主管部门报告。(三)事故性质(三)事故性质这是一起因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不到位,安全管理不到位、安全防范措施不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