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分享(赏)

蚌埠市汤和路住宅工程“12.28”顶升倾覆坠落事故调查报告.docx

上传人:一米阳光 文档编号:308324 上传时间:2023-11-30 格式:DOCX 页数:13 大小:21.11KB
下载 相关 举报
蚌埠市汤和路住宅工程“12.28”顶升倾覆坠落事故调查报告.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13页
蚌埠市汤和路住宅工程“12.28”顶升倾覆坠落事故调查报告.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13页
蚌埠市汤和路住宅工程“12.28”顶升倾覆坠落事故调查报告.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13页
蚌埠市汤和路住宅工程“12.28”顶升倾覆坠落事故调查报告.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13页
蚌埠市汤和路住宅工程“12.28”顶升倾覆坠落事故调查报告.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13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1、蚌埠市汤和路住宅工程“12.28”顶升倾覆坠落事故调查报告2014 年 12 月 28 日上午 10 时 30 分左右,中国中铁十局集团有限公司承建的蚌埠市汤和路住宅工程工地发生一起塔吊顶升倾覆坠落事故,造成 2 人死亡,2 人受伤。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493 号)等有关法律法规,12 月 31 日,市政府依法成立了由市安监局局长张兆平同志任组长,经开区管委会副主任沈明仕同志、市住建委副主任于华同志、市安全生产监察支队支队长赵永淮同志任副组长,市纪委监察局、市安监局、市住建委、市总工会和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等单位有关同志和安全专家参加的事故调查

2、组(以下简称“调查组”),开展事故调查工作。事故调查组通过现场勘察、多方取证和专家组分析论证,查明了事故发生经过和原因,认定了事故性质,分清了事故责任,提出了对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处理建议。同时,针对事故暴露出来的问题,提出了事故防范措施建议。一、基本情况(一)工程项目情况(一)工程项目情况汤和路住宅工程位于蚌埠市经济开发区胜利路和汤和路交叉口东南侧,临近龙子湖,属安置小区工程,总造价2.3053亿元。该项目于 2014 年 4 月 8 日由中铁十局集团有限公司与蚌埠沪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施工总承包合同,工程合同工期600 天,2014 年 4 月 28 日工程开工建设。该工程具有蚌埠市

3、建筑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图审查中心出具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蚌埠市城乡规划局签发的项目规划许可证、蚌埠市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站为该项目办理的工程安全报监手续、蚌埠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为该项目核发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建设项目手续完备。(二)事故有关单位情况(二)事故有关单位情况1、建设单位:蚌埠沪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成立于 2009年 9 月,法人代表张庆,注册资金 800 万元,批准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的业务时间为 2010 年 2 月 3 日,为暂定开发企业资质,该企业于 2013 年 7 月 1 日重新申报设立暂定开发企业资质。2、施工单位:中铁十局集团有限公司是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

4、注册地为济南市高新区舜泰广场 7 号楼,法人代表沈尧兴,注册资金 1333943200 元,一般经营项目:铁路工程、房屋建筑工程、公路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港口与航道工程、水利水电工程、矿山工程的施工总承包、工程总承包和项目管理业务,桥梁工程、铁路铺轨架梁工程;机械设备租赁等。3、监理单位:北京现代通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成立于1988 年 7 月,法人独资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丰台路,法人代表徐庆龙,注册资本 2000 万元,经营范围建设监理及工程咨询,具有房屋建筑工程监理、铁路工程监理、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资质证书有效期至 2019 年 8 月26 日。4、塔吊安装设备租赁

5、与安装单位:南京鑫诚建筑机械租赁公司,成立于 2003 年 6 月,是起重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暂定)三级资质的有限责任公司。南京鑫诚建筑机械租赁公司蚌埠天筑分公司是南京鑫诚建筑机械租赁公司的下属分公司,成立于 2011 年 1 月,营业执照注明的分公司负责人为王帅。(三)事故塔吊情况(三)事故塔吊情况该塔吊位于汤和路住宅工程 7#楼北侧,为 QTZ4708 型塔式起重机,由安徽丰海起重设备制造有限公司生产,于 2006 年12 月出厂,合格证编号:T061204A,有效使用期 10 年,目前在有效使用期内。该塔吊经安徽省元一建筑机械检验检测有限公司检验合格,检测日期为 2014 年 6 月

6、13 日。二、事故发生经过及应急救援情况2014 年 5 月,准备为 7#楼安装塔吊,开始楼体施工,6 月,塔吊安装完成投入使用。12 月,7#楼完成第 14 层主体建设,开始第 15 层模板施工。因施工需要,塔吊需顶升加节。但没有按规定通知监理单位。12 月 28 日上午 8 时,塔吊开始顶升加节作业,此时塔身标准节处于上下脱离状态,仅依靠液压顶杆和套架支撑保持平衡,10 点 30 分左右,完成了第一节标准节安装,当起吊第二节标准节准备引进套架进行安装时,塔吊升臂突然失衡倾翻坠落,造成 2 人当场死亡,2 人受伤。接到事故报告后,市政府有关领导和市公安、安监、住建等部门主要领导及相关部门负责人第一时间赶到现场进行处置,指导开展事故抢险救援、善后处理以及初步事故原因调查等工作。事故善后工作已依法依规处理完毕。经技术专家组现场勘查,事故发生前塔吊在顶升状态下的顶升高度为 57.5 米,塔臂坠落后,塔身高度为 41.5 米(包括完好的前 16 节标准节和变形的第 17 节标准节)。塔吊与 7#楼之间共设置三道附墙杆,最上面一道在 41.5 米高度,其东侧与墙体连接处无异常,西侧与墙体连接处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事故案例 > 高处坠落

copyright@ 2010-2023 安全人之家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冀ICP备2022015913号-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