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分享(赏)

浙江康川实业有限公司“9·1”物体打击事故调查报告.docx

安全生产视频网
上传人:一米阳光 文档编号:308698 上传时间:2023-12-10 格式:DOCX 页数:6 大小:17.42KB
下载 相关 举报
浙江康川实业有限公司“9·1”物体打击事故调查报告.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6页
浙江康川实业有限公司“9·1”物体打击事故调查报告.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6页
浙江康川实业有限公司“9·1”物体打击事故调查报告.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6页
浙江康川实业有限公司“9·1”物体打击事故调查报告.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6页
浙江康川实业有限公司“9·1”物体打击事故调查报告.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6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1、浙江康川实业有限公司“91”物体打击事故调查报告2021 年 9 月 1 日,浙江康川实业有限公司发生一起物体打击事故,造成员工符某受伤,当日死亡。事故发生后,瑞安市应急管理局立即派人前往事故现场进行勘查、取证,对相关人员进行询问,并及时向瑞安市人民政府报告了事故的初步调查情况。2021 年 9 月 2 日,市应急管理局受市政府委托牵头组织市公安局、市总工会等单位组成事故调查组,展开事故调查,对事故相关人员进行谈话,调查组还邀请有关专家参与技术勘验分析。2021 年 12 月 10 日,调查组召开事故分析会,对事故发生的原因、相关人员的责任以及处理意见等问题进行认真讨论分析,参会人员一致认为这

2、是一起生产安全责任事故;同时查明了事故的原因,明确了事故责任,对相关单位提出了处理意见,并形成如下事故调查报告。一、基本情况(一)事故相关单位、人员基本情况(一)事故相关单位、人员基本情况1.浙江康川实业有限公司成立于 2016 年 1 月 26 日,营业期限是 2016 年 1 月 26 日至长期,注册资本伍仟万元整,公司类型是有限责任公司,注册住所是瑞安市塘下镇塘西村中心西路 163 号,经营范围是对农业、商业、服务业、新兴农业、市政项目的投资,金属制品加工(不含熔炼),金属材料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是9133

3、0381MA285AF40A。2.2.张某某,男,户籍地:贵州省凤冈县蜂岩镇桃坪村双坪张某某,男,户籍地:贵州省凤冈县蜂岩镇桃坪村双坪组组 100100 号,系浙江康川实业有限公司员工、轮胎式起重机驾驶号,系浙江康川实业有限公司员工、轮胎式起重机驾驶员,未持有操作轮胎式起重机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员,未持有操作轮胎式起重机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3.3.徐某某,男,户籍地:浙江省瑞安市塘下镇罗凤相堂路徐某某,男,户籍地:浙江省瑞安市塘下镇罗凤相堂路四巷四巷 3 31 1 号,系浙江康川实业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号,系浙江康川实业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二)事故车辆基本情况(二)事故车辆基本情况事故车

4、辆为轮胎式起重机,属于特种设备,登记证编号为起 41 浙 C00001(21),制造单位是无锡市港沣机械制造有限公司,额定起重量是 25 吨,设备型号是 DLQ 型 25t,使用登记日期 2021 年 3 月 16 日,使用单位为浙江康川实业有限公司。二、事故发生经过和事故救援情况及监管情况(一)事故发生经过和事故救援情况(一)事故发生经过和事故救援情况2020 年 10 月,徐某某通过他人介绍聘请张某某作为公司的起重机驾驶员,当时其未对张某某是否持有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进行核实。2021 年 9 月 1 日 15 时 40 分许,张某某和符某在浙江康川实业有限公司位于上望街道东山第四农场西南八

5、十亩瑞洋码头的露天仓库工作。张某某在起重机操作室内负责起吊工作,符某用钢丝绳将放在地面上的四捆螺纹钢(重约 7.6 吨)套住固定后示意张某某起吊。张某某让符某离远些,当符某离开张某某视野范围后,张某某就操作起重机开始吊螺纹钢。刚起吊约一米高时,远离起重机操作室一侧的部分螺纹钢被地面上的圆钢压住,张某某发现后未停止工作,强行起吊十余秒后螺纹钢被拉了上来,但由于惯性螺纹钢被拉起后朝起重机下方甩了约两米距离,碰撞符某致其受伤。张某某听到符某的叫声后关闭起重机电源,从操作室出来发现符某躺在起重机下方,腹部受伤,他随即拨打了 120 并通知老板。不久,救护车将符某送到瑞安市中医院抢救,当晚符某因抢救无效

6、死亡。2021 年 9 月 6 日,浙江康川实业有限公司与符某家属就符某死亡赔偿问题达成协议。(二)安全生产监管情况(二)安全生产监管情况2021 年 8 月 21 日,瑞安市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对浙江康川实业有限公司位于上望街道东山第四农场西南八十亩瑞洋码头的露天仓库进行检查,发现该公司存在 1 台叉车检验不合格的情况,执法人员现场开具行政强制措施(查封)决定书(瑞市监强字20218173 号)1 份、查封财物清单 1 份、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 1 份,市市场监管局安全生产监管基本到位。三、符某尸体解剖检验情况2021 年 9 月 13 日,瑞安市公安局司法鉴定中心对符某的尸体进行了法医学尸体检验,同年 11 月 2 日出具鉴定书,鉴定意见为死者符某符合钝性暴力作用致腹部损伤死亡。四、事故造成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该事故造成 1 人死亡。死者符某,男,1982 年 8 月 1 日出生,户籍地为湖南省龙山县桂塘镇团结村 6 组 3 号,系浙江康川实业有限公司吊装工。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约 111 万元。五、事故发生的原因和事故性质(一)直接原因(一)直接原因1.张某某作为起重机的驾驶员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资源标签

当前位置:首页 > 事故案例 > 物体打击

copyright@ 2010-2024 安全人之家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冀ICP备2022015913号-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