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利辛县王市镇“2017.6.27”物体打击事故调查报告2017 年 6 月 27 日 9 时 30 许,我县王市镇发生一起物体打击事故,造成 1 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约 25.5 万元。依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493 号)、安徽省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办法(省政府令 232 号)的规定,经县政府领导批准,县政府成立了王市镇“2017.6.27”物体打击事故调查组,由县安监局牵头,县公安局、县监察委、县总工会、县信息局、王市镇政府等单位派员参加,按照相关规定,邀请县检察院派员参加了事故调查工作。调查组通过对事故现场进行勘察取证,深入相关单位查阅资料,对事故有关人员进行询问
2、,查清了事故经过和原因,认定了事故性质和责任,提出了对事故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处理建议及事故防范措施。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一、事故发生经过及应急处置情况(一)事故发生经过。(一)事故发生经过。2017 年 6 月 27 日上午 8 时许,王市施工队负责人唐廷立安排施工人员纪辉、张士田等 6 人在王市镇朱新寨村刑大庄进行利辛县视频数据平台及智能交通系统二期项目通信线路铺设。纪辉等 5 人负责放线,张士田负责看护和操作线盘,施工至 9 时 30 分许,利辛县王市镇艳军建材有限公司驾驶员孙孔军驾驶皖 S79160 号重型特殊结构货车在送货途中,由东向西行驶至利辛县王胡路王市镇邢大庄南侧东西路上时,
3、刮碰到过路的光缆线,光缆线带动线盘,致正在南北路面上操作线盘的施工人员张士田被线盘砸伤致死。(二)事故应急救援和善后处置情况。(二)事故应急救援和善后处置情况。事故发生后,工地负责人立即拨打急救电话,县医院 120急救车赶到时,由于张士田伤势过重已死亡。县公安局 110 指挥中心指令王市派出所第一时间进行出警处置,安排公安交通管理大队事故中队进行现场勘察和取证,同时向县政府应急办进行报告,协调事故发生单位积极进行善后处理工作,施工单位与死者亲属经协商就善后事宜达成一致,签定了事故赔偿协议。二、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死者,张士田,男,汉族,现年 62 岁,身份证号码3412811955
4、xxxx2431,施工人员,家住亳州市谯城区双沟镇双西村林场 19 号。该事故赔偿 23.5 万元,停工等损失约 2 万元,直接经济损失合计约 25.5 万元。三、建设项目和事故相关情况(一)建设项目概况。(一)建设项目概况。利辛县视频数据平台及智能(天网工程)交通系统建设二期项目(以下简称“视频二期项目”)总投资 282956600.00 元人民币,工期 90 天,2017 年 5 月 10 日开工。建设单位为利辛县公安局,施工单位为安徽广电网络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广工程公司”),监理单位为山东正中计算机网络技术咨询有限公司,后更名为山东正中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正中公司
5、”)。(二)事故现场情况。(二)事故现场情况。事故发生地点位于王市镇朱新寨村马王路刑大庄南侧,朱场北侧,刑大庄南 100 米处,马王路西路边沟中,现场沟内遗留有光缆线盘,上有大部分光缆,重约 150 公斤,沟边树木有刮擦痕迹,沟西有一棵梿树,树枝被折断。事故目击证人证实事故发生时马王路东侧停留有施工车辆,张士田在马王路上放线,路西侧当时有一光缆线盘支架,路面未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三)事故相关单位情况。(三)事故相关单位情况。1.1.建设单位。建设单位。利辛县公安局,项目具体负责人陆辉,建设单位负责人郭全德,工程建设开工前未依法严格履行规划、审批、许可等手续,施工期间安全检查不到位。施工单
6、位。安广工程公司,成立于 2011 年 5 月 27 日,为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壹仟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胡一平,具有有线广播电视工程总承包贰级资质,安徽省安全技术防范行业叁级资质等级证书,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在利辛设有项目指挥部,总指挥李必虎。监理单位。山东正中公司,成立于 1999 年 6 月 22 日,为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贰仟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张建成,视频二期项目总监理张昂,具有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单位资质证书(编号:XJ1370020160002)。四、事故原因、责任及事故性质(一)事故直接原因。(一)事故直接原因。孙孔军违反道路交通有关规定,驾驶重型货车刮碰到过路的光缆线,光缆线带动线盘,线盘砸中正在施工作业人员张士田。(二)事故间接原因。(二)事故间接原因。1.1.利辛县王市镇艳军建材有限公司安全管理缺失,对从业利辛县王市镇艳军建材有限公司安全管理缺失,对从业人员未进行安全培训教育,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人员未进行安全培训教育,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2.2.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混乱,作业人员安全意识淡薄,麻痹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混乱,作业人员安全意识淡薄,麻痹大意,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