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浙江索爱电器制造有限公司“10.17”机械伤害事故调查报告2019 年 10 月 17 日凌晨 2 时左右,位于慈溪市新浦镇的浙江索爱电器制造有限公司发生一起亡人事故,造成 1 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约 120 万元。经慈溪市人民政府授权,由慈溪市应急管理局牵头,组织慈溪市公安局、慈溪市总工会和新浦镇人民政府等有关部门和单位组成事故调查组,对事故进行了调查。事故调查组按照“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通过现场勘验、询问人员、查阅资料,查清了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等情况,查明了事故性质,认定了事故责任,提出了责任处理建议和事故防范措施。现将有
2、关情况报告如下:一、基本情况浙江索爱电器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索爱公司)系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2826684861948。法定代表人:岑立平。注册资本:人民币 518 万元。住所:慈溪市新浦镇洋龙村。经营范围:家用电器及配件、塑料制品、五金配件、通讯器材、电子元器件制造、加工;太阳能光伏产品的开发、研究、制造、加工;自营和代理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货物和技术除外。营业期限:2007 年 12 月 18 日至 2027 年 12 月 17日。二、事故经过及分析(一)事故经过(一)事故经过2019 年 10 月 16 日 19 时
3、,上夜班的注塑车间员工金仕杰(事故死者,男,51 岁,身份证号:52252519680801*,贵州省贵阳市清镇市新店镇大兴村团山组)开始上班,工作内容系操作注塑机制造洗衣机的塑料内胆,待注塑机把洗衣机塑料内胆压制成型后,打开注塑机门,进入注塑机内把内胆拿出。因事故注塑机玻璃门已损坏,凌晨 2 时 30 分左右,金仕杰直接穿过损坏的玻璃门进入注塑机取压制成的洗衣机内胆,不慎被注塑机压到身体。半小时后,班组长杨通模发现其头朝下倒在机器旁,头部左侧破了,满头是血,有脑浆流出,已当场死亡。(二)技术分析(二)技术分析索爱公司事故设备安全设施缺失,金仕杰安全意识淡薄,未按操作规程作业,直接穿过损坏玻璃
4、门进入注塑机拿成型的洗衣机内胆,不慎被注塑机压到,导致当场死亡。(三)管理分析(三)管理分析索爱公司对员工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不到位;隐患排查治理不到位。索爱公司主要负责人岑立平履职不到位,未有效督促、检查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索爱公司安全员吴建国、丁凡履职不到位。三、事故原因(一)直接原因(一)直接原因索爱公司事故设备安全设施缺失,金仕杰安全意识淡薄,未按操作规程作业,直接穿过损坏玻璃门进入注塑机拿成型的洗衣机内胆,不慎被注塑机压到,导致当场死亡。(二)间接原因(二)间接原因1.1.索爱公司对员工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不到位;隐患排查治索爱公司对员工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不到位;隐患排查治理不到位。理不到位。
5、2.2.索爱公司主要负责人岑立平履职不到位,未有效督促、索爱公司主要负责人岑立平履职不到位,未有效督促、检查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检查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3.3.索爱公司安全员吴建国、丁凡履职不到位。索爱公司安全员吴建国、丁凡履职不到位。四、事故性质综上分析,本起事故是一起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五、事故责任分析及有关责任人处理意见(一)索爱公司事故设备安全设施缺失,金仕杰安全意识(一)索爱公司事故设备安全设施缺失,金仕杰安全意识淡薄,未按操作规程作业,直接穿过损坏玻璃门进入注塑机拿淡薄,未按操作规程作业,直接穿过损坏玻璃门进入注塑机拿成型的洗衣机内胆,不慎被注塑机压到,导致当场死亡。成型的洗衣机内胆
6、,不慎被注塑机压到,导致当场死亡。金仕杰对本起事故负有责任。鉴于其已在本起事故中死亡,故不予追究责任。(二)索爱公司对员工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不到位;隐患排(二)索爱公司对员工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不到位;隐患排查治理不到位。查治理不到位。建议慈溪市应急管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九条的规定对索爱公司作出行政处罚。(三)索爱公司主要负责人岑立平履职不到位,未有效督(三)索爱公司主要负责人岑立平履职不到位,未有效督促、检查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促、检查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建议慈溪市应急管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对岑立平作出行政处罚。(四)索爱公司安全员吴建国、丁凡履职不到位,对本起(四)索爱公司安全员吴建国、丁凡履职不到位,对本起事故负有责任。事故负有责任。责成索爱公司对吴建国、丁凡作出处理。六、整改措施(一)索爱公司要加强安全管理工作,落实主体责任,确(一)索爱公司要加强安全管理工作,落实主体责任,确保设备设施符合安全标准;扎实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保设备设施符合安全标准;扎实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努力提高从业人员安全意识;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事故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