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福州市鼓楼区琼河村 2-1 号“712”较大火灾事故调查报告2023 年 7 月 12 日 15 时 44 分,福州市鼓楼区琼河村 2-1号福州道教屏山祖殿第一廨院发生火灾,造成 3 人死亡,过火面积约 500 平方米,直接经济损失为 154695 元。火灾事故发生后,国家消防救援局局长琼色,省长赵龙,常务副省长郭宁宁,省委常委、市委书记林宝金,市领导吴贤德、阮孝应、张定锋分别就做好善后处置和事故调查工作作出批示指示。省消防救援总队总队长高宁宇带领工作组到场指导事故救援、善后处置和事故调查等工作。省消防安全委员会对该起事故挂牌督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国办发2017
2、87 号)福州市火灾事故调查处理规定(榕政办20235 号)等有关规定,2023 年 7 月 14 日,福州市人民政府成立由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市消防救援支队支队长翟羽任组长,市消防救援支队、市应急管理局、市城乡建设局、市公安局、市民宗局、市总工会和鼓楼区人民政府派员组成的鼓楼区“712”较大火灾事故调查组(以下简称“事故调查组”),并邀请市纪委监委派员参加。事故调查组坚持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通过现场勘查、视频分析、检验鉴定、资料调阅、人员问询、问题核实和综合分析等方式,查明了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情况,认定了事故性质和责任,提出了对有关
3、责任人、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和加强事故防范工作的措施建议。经调查认定,福州市鼓楼区琼河村 2-1 号“712”火灾是一起违法建设的民间信仰活动场所内因祭祀用火不慎造成的较大火灾责任事故。一、基本情况(一)起火场所基本情况(一)起火场所基本情况福州道教屏山祖殿第一廨院(以下简称“廨院”),原址位于琼河村琼河路 9 号、11 号。1996 年 6 月,由廨院信众推选人员成立廨院管理委员会,负责廨院的日常事务。陈开明、陈明官分别于 2009 年 3 月、2019 年 11 月担任廨院管理委员会主要负责人;廨院管理委员会成员均为廨院信众,日常工作属义务服务。廨院主要供奉斗战胜佛、观世音菩萨、临水夫人等神
4、祇,属民间信仰活动场所。2009 年初,廨院原址因琼河村旧屋区改造项目被拆迁,并开展新址(琼河村 2-1 号)建设。建设期间,被温泉街道城管中队制止,并对违法建筑实施拆除。之后,于 2009 年 5 月再次进行违法建设,建成廨院现址的主体建筑,并作为廨院使用至今。2015 年 12 月至 2016 年 8 月,该建筑建设门楼(包含山门及斗拱挑檐)。2017 年 10 月,搭建内院的钢架玻璃顶棚。该建筑主体建设及改扩建工程未经相关部门审批,建筑无产权证,属违法建筑。(二)起火建筑基本情况(二)起火建筑基本情况起火建筑位于福州市鼓楼区温泉街道琼河村 2-1 号,建筑坐西朝东,共 2 层,高约 8
5、米,占地面积约 260 平方米,建筑面积约 560 平方米,为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见图 1)。建筑东侧外墙采用木质斗拱挑檐装饰。建筑东侧搭建围墙形成一处面积约 30 平方米的内院,内院上方搭建钢架玻璃屋顶,建筑出入口位于南侧。建筑一层设有大殿、厨房、杂物间、香炉、供桌等(见图2);二层设有办公室(含休闲功能)、佛堂(见图 3)。建筑西南侧设有一部楼梯,楼梯经过一层、二层通至屋面,一层楼梯口与厨房过道相连通。图 1:起火建筑概貌图 2:建筑一层平面图图 3:建筑二层平面图二、灭火救援及善后处置情况(一)应急救援情况(一)应急救援情况2023 年 7 月 12 日 15 时 54 分,福州市消防救
6、援支队指挥中心接到报警后,立即调派鼓东站、水部站、三坊七巷站、特勤一站共 4 个消防站、10 辆消防车、60 余名消防救援人员赶赴现场处置。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政府接到报告后,迅速启动应急预案,主要负责同志立即赶赴现场,调动应急管理、公安、卫健等有关单位参加应急救援。16 时 02 分,水部、鼓东消防站相继到场,此时起火建筑已处于猛烈燃烧状态。指挥员立即组织开展火情侦察,部署搜救小组从不同方位开展搜救,并在火场南北两侧部署水枪控火;搜救小组成功营救了屋顶平台 1 名被困人员,并在楼梯间发现3 名被困人员,已无生命体征。16 时 26 分,明火基本扑灭。(二)事故善后处置情况(二)事故善后处置情况事故发生后,鼓楼区政府立即组织开展善后处置工作。火灾当晚,鼓楼区政府召开全区消防安全工作紧急会议,部署民房多用场所隐患排查整治,推动落实“八必须”消防安全保底措施。7 月 13 日,福州市政府安办、消安办联合印发关于加强民间信仰活动场所火灾隐患排查整治的紧急通知,组织各级民宗、消防部门和镇街迅速开展宗教活动场所和民间信仰活动场所火灾隐患排查整治,重点整治明火和电气火灾风险管控不到位等问题。本次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