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分享(赏)

河南省郑州市郑新中原乾通(新密)煤业有限公司 “5·26”较大窒息瞒报事故.docx

安全生产视频网
上传人:一米阳光 文档编号:312964 上传时间:2023-12-18 格式:DOCX 页数:5 大小:17.39KB
下载 相关 举报
河南省郑州市郑新中原乾通(新密)煤业有限公司 “5·26”较大窒息瞒报事故.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5页
河南省郑州市郑新中原乾通(新密)煤业有限公司 “5·26”较大窒息瞒报事故.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5页
河南省郑州市郑新中原乾通(新密)煤业有限公司 “5·26”较大窒息瞒报事故.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5页
河南省郑州市郑新中原乾通(新密)煤业有限公司 “5·26”较大窒息瞒报事故.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5页
河南省郑州市郑新中原乾通(新密)煤业有限公司 “5·26”较大窒息瞒报事故.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5页
亲,该文档总共5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1、河南省郑州市郑新中原乾通(新密)煤业有限公司“526”较大窒息瞒报事故2021 年 5 月 26 日 17 时,郑新中原乾通(新密)煤业有限公司 11 采区北部越界采区(以下简称 11 采区北区)轨道下山底部尾巷发生一起较大窒息事故,造成 4 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 1333.22 万元。事故发生后,矿井董事长兼总经理、投资人等隐瞒不报,经媒体报道后被新密市人民政府查证属实。一、事故单位基本情况郑新中原乾通(新密)煤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乾通煤业)矿井井田面积 0.327km2,设计生产能力 15 万 t/a,矿井现有一个 11 采区,布置有 11041 采煤工作面、11031 下副巷掘进工作面以

2、及违法越界生产的 11 采区北区 11021 采煤工作面,采用走向长壁后退式采煤,采煤方法为风镐落煤,全部垮落法管理顶板。矿井证照齐全有效。二、事故直接原因11 采区北区轨道下山为坡度 20下山巷道,11021 采煤工作面下副巷底板高于轨道下山底板 1.4m,轨道下山尾巷附近微风无风,导致尾巷内氧气浓度降低、二氧化碳浓度升高,一名工人进入 11 采区北区轨道下山底部尾巷低氧高浓度二氧化碳区域窒息死亡,其他 3 人违规冒险施救造成事故扩大。三、事故暴露出的主要问题1.乾通煤业。(1)矿井违法越界开采。矿井违法在采矿许可证允许采掘范围外 11 采区北区 11021 采煤工作面组织生产。(2)矿井隐

3、瞒采煤工作面。图纸资料不显示 11021 采煤工作面,安全监测监控系统和人员位置监测系统不显示越界区域内情况;1021 采煤工作面作业人员单独考勤、单独召开班前会,不携带人员定位识别卡、不记录矿灯发放情况,出入井时将副井口工业视频监控切换成提前录制好的假视频;在通往越界区域入口处的风井底水仓内临时放水、设置栅栏并上锁,在通往越界区域的进风巷道内构筑经过伪装的假密闭,蓄意逃避安全监管。(3)矿井通风管理混乱。通风系统不完善、不可靠,11采区北区未进行通风系统设计,未形成完整的通风系统;通风设施不可靠,11 采区北区轨道巷用风帘代替风门隔开工作面进、回风,造成风流短路、轨道下山微风无风;现场管理不

4、到位,不按规定定期测风,未及时发现轨道下山尾巷微风无风的安全隐患。(4)矿井安全管理混乱。越界区域采掘工程施工前未编制作业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矿井安全管理人员主观回避对越界区域的技术管理。安全教育培训不到位,职工自救互救能力差,事故发生后违规冒险施救,造成事故扩大。(5)乾通煤业法制意识淡薄,未严格落实事故报告制度,事故发生后矿井主要负责人和投资人未按规定上报,蓄意瞒报事故。2.乾通煤业上级公司。(1)郑新公司履行企业主体责任不到位。没有对乾通煤业实现真管理,安全管理混乱,对乾通煤业管理团队失管失控,未发现管理团队与合作方共同策划实施违法越界开采行为,对乾通煤业违法越界组织生产失察。对乾通煤业

5、瞒报事故失察,在地方政府组织举报核查时出具矿井没有发生事故的情况说明,干扰了事故举报核查。(2)郑煤集团对郑新公司管理不到位。对郑新公司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监督不力,对郑新公司存在安全管理混乱、不能对所属矿井实现真管理失察;对郑新公司管理情况督促检查不到位,考核流于形式。3.新密市人民政府及煤矿监管部门。(1)监管部门落实监管职责不力。新密市煤炭安全生产指导中心履行包保巡查等监管职责不到位;新密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下属部门履行煤炭资源开采监督职责检查指导不到位,对乾通煤业违法越界开采失察。(2)市政府履行安全生产职责不到位。未对列入 2021 年计划关闭退出矿井定期组织开展风险分析研判,安全管控不

6、到位;对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和矿山资源监管部门监管乾通煤业工作不到位失察。4.郑州市人民政府及煤矿安全监管部门。郑州市人民政府对煤矿安全生产领域重大风险认识不足,对拟关闭退出煤矿管控不到位;郑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督导巡查不力,对县(市、区)政府及煤炭管理部门督导针对性不强,对临近关闭退出的矿井风险防范意识不强、巡查力度不够。四、事故调查处理情况经调查认定,郑新中原乾通(新密)煤业有限公司“526”较大窒息事故是一起责任事故。依规依纪依法对 42 名相关责任人员追责问责。其中:实际投资人、法定代表人董事长兼总经理、总工程师、安全副总经理等 4 人决策组织或参与隐瞒工作面及瞒报事故,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机电副总经理、生产副总经理、通风副总工程师兼通风科科长等 3 人参与隐瞒工作面及瞒报事故,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对郑州市副市长、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副局长、新密市委书记、市长、副市长、新密市应急管理局原党委书记、局长、新密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书记、局长等 19 名公职人员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对郑煤集团副总经理、安监局副局长、郑新公司法定代表人党委书记兼董事长、党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事故案例 > 矿山

copyright@ 2010-2024 安全人之家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冀ICP备2022015913号-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