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曙光建设有限公司“323”一般其他伤害事故调查报告2022 年 3 月 23 日 11 时 49 分左右,位于温岭市城北街道温岭联络线总承包部城北三集中智能钢筋加工场内,发生一起一般其他伤害事故,一名工地员工当场死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经市政府授权,市应急管理局牵头组织了事故调查。调查组由市应急管理局、市公安局、甬台温高速公路温岭联络线工程建设指挥部、市总工会、城北街道办事处等相关人员组成,并邀请市检察院派员参加。调查组经现场勘察、询问相关人员、查阅有关材料,形成以下事故调查报告。一、事故发生相关单位和有关人员基本情况1、中国水利水电第五
2、工程局有限公司。公司成立于 1984年 6 月 20 日,住所地:四川省成都市双流区西航港街道 XXX 三段 13 号,法定代表人:贺 XX。经营范围: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特级、公路工程施工、路基工程专业总承包一级、市政工程总承包壹级。系甬台温高速至沿海高速温岭联络线项目(以下简称温岭两高联络线项目)二分部项目施工方,也是温岭两高联络线 PPP 项目建设方之一。2、曙光建设有限公司。公司成立于 2013 年 9 月,住所地:浙江省台州市温岭市城东街道 XXX 路 188 号 2201 室,法定代表人:乐 XX,经营范围: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铁路工程、公路工程、土石方工程;工程项目管理服务
3、;建筑劳务分包。系温岭两高联络线项目二分部劳务施工合作单位。3、台州市公路水运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公司成立于1997 年 9 月,住所地:浙江省台州市开发区滨海工业园区 XX路 1319 号滨海指挥部二层 218 室,法定代表人:郭 X,经营范围:公路水运工程、市政工程、土木工程建筑监理、咨询、试验检测服务、工程设备租赁、劳务派遣。系温岭两高联络线项目总承包部第二监理办。4、中电建路桥集团(温岭)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公司成立于 2020 年 09 月 23 日,住所地:浙江省台州市温岭市城东街道XXX 路 818 号 XX 大厦 1002 室-3,法定代表人:高 X。经营范围包括许可项目:各类
4、工程建设活动;公路管理与养护。系温岭两高联络线 PPP 项目建设方。5、陈 XX,男,汉族,中国水利水电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员工,系温岭两高联络线项目二分部项目常务副经理。6、乐 XX,男,汉族,系曙光建设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公司安全生产主要负责人。7、陈 XX,男,汉族,曙光建设有限公司员工,系温岭两高联络线总承包部二分部桥梁一工区总责任人。8、胡 XX,男,汉族,曙光建设有限公司员工,系温岭两高联络线总承包部城北三集中智能钢筋加工场负责人。9、周 XX,男,汉族,曙光建设有限公司员工,系温岭两高联络线总承包部城北三集中智能钢筋加工场管理人员。10、王 XX,男,汉族,曙光建设有限公司员工,在
5、温岭两高联络线总承包部城北三集中智能钢筋加工场上班。11、姚 XX,男,汉族,曙光建设有限公司温岭两高联络线总承包部二分部桥梁一工区员工,中国水利水电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3.23”一般其他伤害事故死者。二、工程基本情况温岭两高联络线项目概算总投资为 128.49 亿元,其中建安费用为 72.1 亿元。全线位于温岭市境内,总体自西向东走向,起点位于温岭市大溪镇,终点位于沿海高速温岭北互通南侧2.0 公里,全长 32.871 公里。开工日期 2020 年 11 月 27 日,计划完工时间 2023 年 11 月 26 日,合同工期 36 个月。工程为PPP 模式,由中国电建路桥集团联合中国电建第四
6、工程局有限公司、中国电建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联合体中标。2021 年 4 月 12 日,中国水利水电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与曙光建设有限公司签订分包合同,曙光建设有限公司具体建设甬台温高速至沿海高速温岭联络线桥梁工程 K14+698-K16+257段(第一工区)施工事宜,具体内容:K14+698-K16+257 段的桥梁工程施工,包含标段范围内桥梁桩基、下部结构(包含垫石及预埋钢板)、现浇箱梁、钢混结构、改河改渠,以及相应的 100 章临时设施等。城北三集中智能钢筋加工场属于合同内100 章临时设施之一,由曙光建设有限公司负责安装和拆除,钢筋加工场内钢筋加工事项均由曙光建设有限公司安排员工进行。三、事故发生经过和事故救援情况1、事故发生经过。2022 年 3 月 23 日 11 时许,温岭两高联络线总承包部城北三集中智能钢筋加工场工人周 XX 看见钢筋加工场内一个已经制作好的钢筋笼柱顶往下 2 米左右的一个部位有点弯曲不符合标准,需要进行矫正。于是其在拨打电话告知胡 XX 准备用钢索进行矫正后,就叫另一名工人王 XX 一起对这个弯曲部位进行矫正。王 XX 在加工场北面空地外找了一根钢索,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