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江苏晟益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5.14”一般起重伤害事故调查报告2020 年 5 月 14 日 6 时 28 分左右,位于宜兴市宜城街道由江苏晟益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承建的宜城街道梅林 B-09 地块1-15#工程项目,在施工作业过程中发生一起起重伤害事故,造成 1 名木工死亡,直接经济损失约 120 万元。接报事故后,宜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应急管理局、公安局等单位有关负责人立即赶赴事故现场,指导、部署善后工作,并开展前期事故调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 号)、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393号)和无锡市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
2、查处理办法(无锡市人民政府令第 122 号)的规定,以及无锡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对江苏晟益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5.14”一般起重伤害事故挂牌督办的通知(锡安202014 号)要求,受宜兴市人民政府委托,成立了以宜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为组长单位,宜兴市应急管理局、公安局、总工会为成员单位,并邀请宜兴市纪委监委派员参加的“5.14”事故调查组,迅速展开事故调查工作。事故调查组按照“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对事故进行了认真细致的调查、取证和分析,查明了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等情况,认定了事故性质和责任,并针对事故原因和暴露出的问题提出了防范和整改措施。
3、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一、事故相关单位概况(一)施工单位:(一)施工单位:江苏晟益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晟益公司),公司地址:宜兴市杨巷镇安前路 5 号,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资质证书编号:D132117965,有效期至 2023 年 4 月 16 日)和安全生产许可证(证书编号:(苏)JZ 安许证字(2005)020182,有效期至 2023 年 1 月 14日),法定代表人、总经理:陆祖平。(二)监理单位:(二)监理单位:江苏恒鸿建设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鸿公司),公司地址:宜兴市宜城街道紫竹东路 105 号,具有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资质(资质证书编号:E1320081
4、98,有效期至 2024 年 7 月 29 日),法定代表人、总经理:瞿学军。(三)建设单位:(三)建设单位:宜兴新君万置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君万公司)。公司地址:宜兴市新街街道南岳村,具有房地产开发经营二级资质(证书编号:无锡 KF14401,有效期至2020 年 6 月 20 日),法定代表人:胡健,项目负责人:崔俊杰。二、事故工程项目概况及相关情况(一)事故工程项目概况(一)事故工程项目概况宜城街道梅林 B-09 地块 1-15#工程项目位于宜兴市宜城街道宜浦路北侧梅林路西侧,主要由 1#楼-15#楼共 15 幢单体住宅建筑和地下室组成,框架 4-6 层,总建筑面积为 82081,
5、其中地上建筑面积 50216,地下建筑面积 31865。2019 年 9 月 6 日新君万公司将该工程发包给晟益公司施工,签订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和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协议,合同造价 2.5 亿元,合同开工日期 2019 年 9 月 28 日,合同竣工日期 2020 年 12 月 20 日,合同工期为 450 天,项目经理为周坚,晟益公司组建了施工项目部,有项目施工负责人史晨雄、项目技术负责人耿仕明、安全员陈达、戴时玲、李杰和施工员、质检员、劳务员等主要管理人员组成。2019 年 9 月 9 日新君万公司委托恒鸿公司监理该工程项目施工建设,签订了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监理酬金 300 万元,监理期限 2
6、019 年 9 月 18 日至 2020 年 12 月 20 日,工程总监理工程师为屠海翔,恒鸿公司组建了项目监理部,有总监代表陆志强、专业监理工程师夏阿良、监理员王亮、蔡明华、王雨昂等人员组成。工程项目于 2019 年 9 月 28 日正式开工,至 2020 年 5 月14 日事故发生时,该工程项目总进度在基础和主体结构施工阶段,发生事故的 11#楼施工至五层主体结构、4#楼和 8#楼在基础地下室施工。经核查该工程项目在 2019 年 9 月 20 日取得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施工许可编号:320282201909200101。(二)塔式起重机安装使用情况(二)塔式起重机安装使用情况新君万公司在 2019 年 9 月 10 日组织召开了群塔布置协调会议,晟益公司按照协调会议、施工组织设计部署要求和有关规范规程等规定,组织编制了群塔方案,于 2020 年 9 月29 日报总监理工程师审核同意,共安排 6 台塔式起重机(以下简称塔机)进场。自 2019 年 10 月 30 日起至 2020 年 4 月 30 日,晟益公司逐台塔机编制了设备安装方案并履行了审批和监理审核手续,根据施工进度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