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分享(赏)

连云港祥越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4.20”起重伤害事故调查报告.docx

安全生产视频网
上传人:一米阳光 文档编号:314250 上传时间:2023-12-24 格式:DOCX 页数:6 大小:18.32KB
下载 相关 举报
连云港祥越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4.20”起重伤害事故调查报告.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6页
连云港祥越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4.20”起重伤害事故调查报告.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6页
连云港祥越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4.20”起重伤害事故调查报告.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6页
连云港祥越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4.20”起重伤害事故调查报告.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6页
连云港祥越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4.20”起重伤害事故调查报告.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6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1、连云港祥越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4.20”起重伤害事故调查报告2019 年 4 月 20 日 7 时 45 分许,连云港祥越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承建的博海嘉苑小区 6 号楼发生一起起重伤害事故,造成一人死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经区政府批准,成立了由区应急管理局、公安局、总工会、住建局等单位组成的事故调查组,全面负责事故调查工作,并邀请区人民检察院派员参加。调查组通过现场勘验、调查取证和综合分析,查明了事故发生的原因和经过,认定了事故的性质、类别和责任,提出了对事故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及事故的防范措施。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一、基本情况(一)事故相关单位情况

2、1、连云港祥越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住所:连云港市赣榆区柘汪镇秦沙村,成立于 2016 年 12 月 7 日,法定代表人:秦祥越,注册资本:2000 万元整,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707MA1N25XD01。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销售;室内外建筑装饰装潢工程、房屋拆除工程、土石方整平与回填工程、水电安装工程、市政工程、园林绿化工程、房屋修缮工程、智能化建筑工程施工;建筑工程技术咨询服务;预拌砂浆、水泥制品加工;预拌砂浆、水泥制品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2、江苏大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住所:连云港市赣榆区青口镇南街社区(

3、204 国道西侧),成立于 2009 年 4 月 29 日,法定代表人:张明达,注册资本:10000 万元整,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7076891858927。经营范围: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地基与基础工程、市政公用工程、建筑装修装饰工程、金属门窗安装工程、起重设备安装工程、钢结构工程、园林绿化工程施工;特种专业工程专业承包;建筑材料、金属塑钢门窗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二)工程情况2018 年 9 月 12 日,发包方连云港祥越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承包方江苏大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工程

4、名称:博海嘉苑住宅小区项目 1-8#。工程内容:土建、水、电安装及消防施工。工程承包范围:土建、水、电安装及消防施工。签约合同价为:141088358.6 元。承包方项目经理:张波。(三)事故伤亡情况及直接经济损失1、人员伤亡情况连云港祥越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4.20”起重伤害事故造成一人死亡。死者 董淑江,男,汉族,住址:连云港市赣榆区柘汪镇四湖村董家湖二队 35 号。公民身份号码:30721198805155618。2、直接经济损失该起事故直接经济损失人民币 110 万元。二、事故发生经过和应急救援情况2019 年 4 月 20 日 6 时许,江苏大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施工人员在博海嘉苑六号

5、楼进行施工作业,作业人员姜路、姜聚先,塔吊司机张广明负责从地面将加气砖码好在铁质(长 1.5米,宽 1.2 米)的托盘上,吊送到九楼。托盘四周没有任何防护措施,7 时 30 分许,姜路将砖码放在托盘上,先铺满一层,然后反方向铺满第二层,以此类推铺满五层,姜路用两根绳子从砖托盘底下穿过来,每根绳子的两头分别设置一个挂钩,四个挂钩挂在吊车的吊钩上。7 时 45 分许姜路用对讲机联系塔车司机张广明往上吊砖,姜先聚在九楼等待卸砖,张广明操作塔吊先上升两三米后又平移了七八米,继续向上吊砖,当到达五六楼层的时候,砖突然从侧面滑落,五六块加气砖从高空滑落,大力建设集团水电工董淑江从六号楼出来,一块加气砖(长

6、 1米,宽 0.2 米,高 1.2 米)坠落砸在其头上,现场工作人员拨打 120 电话并联系施工队负责人张峰远。董淑江仰卧在地上,头部出血,人已经没有意识了,破损的安全帽在身体旁边。8点 10 分许救护车赶到事故现场,医护人员给董淑江坐了简单处理后将他抬上救护车。上午九时许,医院宣布董淑江死亡。三、事故原因及性质(一)直接原因江苏大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施工队在施工现场进行吊装危险作业时,索具未能有效锁住吊物,吊物在高空松脱、滑出,造成地面人员董淑江伤亡。(二)间接原因1、施工队吊装作业人员无资质上岗作业。江苏大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在对博海嘉苑小区六号楼进行吊装危险作业时,特种作业人员未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未取得相应资格并上岗作业。吊装作业期间未安排持有司索作业证的人员在吊装作业期间进行专门的指挥和监督。2、施工队未建立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档案。江苏大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未认真落实对作业现场施工人员进行安全生产岗前培训及考核,导致现场作业人员安全意识淡薄,对现场存在的危险隐患认识不足,没有认识到吊物坠落后可能产生交叉伤害,没有落实相应的防范措施。(三)事故性质事故调查组经调查认定:连云港祥越房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事故案例 > 起重伤害

copyright@ 2010-2025 安全人之家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冀ICP备2022015913号-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