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张浦镇昆山煌钢金属科技有限公司“12.24”起重伤害事故调查报告2016 年 12 月 24 日 8 时 57 分左右,位于张浦镇的昆山煌钢金属科技有限公司发生一起起重伤害事故,造成外包单位(昆山长江资源利用开发有限公司)1 名外来作业人员死亡。接到事故报告后,昆山市安监局事故调查人员立即赶到事故现场,会同公安、张浦镇安全办等部门展开现场勘察和事故调查工作。同时要求事故单位做好善后处理工作,安抚好死者家属情绪,确保社会稳定,目前善后赔偿工作已结束。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 493号令)的有关规定和昆山市人民政府授权,成立了以市安监局局长为组长,张浦镇副镇长、市安监局副局长为副
2、组长,市监察局、市安监局、市公安局、市总工会及张浦镇相关人员为成员的“12.24”事故调查组,并邀请昆山市人民检察院派员参加。事故调查组在对事故现场进行勘察,对有关人员进行询问及调查取证的基础上,查明了事故原因。现将事故调查情况报告如下:一、事故概况1.事故单位名称:昆山煌钢金属科技有限公司2.事故发生时间:2016 年 12 月 24 日 8 时 57 分左右3.事故发生地点:昆山煌钢金属科技有限公司第一车间内4.事故类别:起重伤害5.事故等级:一般事故6.直接经济损失:99 万元7.伤亡人员概况:姓名年龄性别籍贯工种伤亡情况徐云林48男江苏吴江普工死亡8.事故单位概况:昆山煌钢金属科技有限
3、公司是一家有限责任公司(外国法人独资),法人代表:王清汗,注册地址:昆山市张浦镇沪光路39 号,注册资本:950 万美元,成立日期:2002 年 3 月 10 日,经营范围:IT 产业用冷轧不锈钢板的生产及铍铜等新型材料的冷轧加工;生产加工各种金属五金冲压材料,金属热处理加工产品,特殊钢、不锈钢、精密压延产品,有色金属复合合金材料,镁合金、镁锂合金、铜、铍铜铝等新型材料的压延加工。销售自产产品。从事与本企业生产同类产品及非合金钢线圈、合金线圈、非合金钢棒、合金钢棒的批发及进出口业务。昆山长江资源利用开发有限公司是一家有限责任公司,法人代表:陈建明,注册地址:昆山市张浦镇鑫阳路 88 号,注册资
4、本:600 万元整,成立日期:2008 年 6 月 12 日,经营范围:废金属、废塑料、废纸回收;钢材、有色金属、汽车零部件销售;货物进出口业务。2016 年 5 月 5 日昆山煌钢金属科技有限公司与昆山长江资源利用开发有限公司签订购销合同,约定由昆山长江资源利用开发有限公司回收昆山煌钢金属科技有限公司的废铝、废钢、废不锈钢。昆山长江资源利用开发有限公司自备工人负责装车。昆山长江资源利用开发有限公司安排徐云林回收废不锈钢,未签订任何协议或者合同。9.事故关联起重机情况:事故关联起重机是一台电动葫芦桥式起重机,所属单位:昆山煌钢金属科技有限公司,设备型号:LH16-13.85A4,设备代码:41
5、903200320110060,检验有效期至 2017 年 1 月,限重16 吨。该起重机配有手持无线遥控器,操作者使用遥控器操作起重机的运行,可不需要特种设备作业资质。事故中涉及的吊具为 C 型卷板吊具,1.42 米高,1.6 米宽,重量为 700 公斤。10.10.日常检查和监管情况:日常检查和监管情况:该单位列入了该单位列入了 20162016 年张浦镇重点监管企业名单。年张浦镇重点监管企业名单。张浦镇分别于 2016 年 5 月 3 日及 2016 年 11 月 30 日对该单位进行了安全检查,填写了张浦镇工业企业安全环保信息登记表2 份,对该在单位落实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用电安全、教育
6、培训、个人防护用品佩戴等方面提出了相关要求。二、事故经过2016 年 12 月 24 日 8 时左右,外来人员徐云林、沈明珍、俞龙根和董巧华 4 人进入昆山煌钢金属科技有限公司进行废不锈钢的回收作业。徐云林操作 16 吨起重机负责将废不锈钢吊装放置在一起。2016 年 12 月 24 日 8 时 56 分徐云林开始准备将 C 型卷板吊具移开,至 8 时 57 分,在吊装的过程中,C 型卷板吊具脱钩后砸中徐云林腹部。事故发生后昆山煌钢金属科技有限公司厂长安排车辆将徐云林送至昆山市第六人民医院进行抢救,抢救无效后死亡。三、事故原因分析和事故性质认定(一)直接原因(一)直接原因徐云林在使用起重机吊装 C 型卷板吊具的时候违章作业,C型卷板吊具脱钩后砸中其腹部,导致其死亡。(二)间接原因(二)间接原因1.1.昆山煌钢金属科技有限公司未制定外来作业人员安全管昆山煌钢金属科技有限公司未制定外来作业人员安全管理规定,未制定起重机使用规定,任由徐云林使用起重机进行理规定,未制定起重机使用规定,任由徐云林使用起重机进行吊装作业,作业现场未安排专门的管理人员进行安全管理。吊装作业,作业现场未安排专门的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