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连云港天峻置地有限公司“8.26”桩架倒塌一般安全事故调查报告2018 年 8 月 26 日 14 时 30 分左右,在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花果山大道与汇银路交汇处,连云港天峻置地有限公司优步花园二期建设工地发生一起桩架倒塌事故,致一名机械操作人员受伤,送连云港市第一人民医院抢救无效,次日 3 时 15 分左右死亡。事故直接经济损失约 112 万元。事故发生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493 号)等法律法规,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以下简称区)管委会成立了由区安委办主任、安监局局长许春明任组长,区规建局副局长陈敬阳任副组长,区监察局、区总工会、区
2、规建局、区安监局、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连云港市公安局开发区分局等部门有关同志组成的连云港天峻置地有限公司“8.26”桩架倒塌一般事故调查组(以下简称事故调查组),开展事故调查工作。事故调查组按照“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通过现场勘验、调查取证、询问相关人员、查阅资料,查明了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情况,认定了事故性质和责任,提出了对责任单位和有关责任人的处理意见,并针对事故原因及暴露出的突出问题,提出了事故防范措施建议。形成事故调查报告如下:一、事故相关单位、建筑工程和死者基本情况建设单位:连云港天峻置地有限公司。该公司成立于 2007
3、年 02 月 02 日,为法人独资的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林定强,注册资本:19297.282579 万元整。公司地址: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出口加工区办公楼 213 室。经营范围:普通房地产开发、工业厂房开发及咨询,自开发普通商品房销售,物业管理。登记机关:连云港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日期:2016年 03 月 02 日。(附件 1:工商营业执照)桩基施工单位:江苏省岩土工程公司。该公司成立于 1992年 05 月 22 日,为全民所有制企业,资质为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壹级,法定代表人:王才勇,注册资金:5008 万元整。公司地址:南京市珠江路 700 号。经营范围:岩土工程勘察,软弱地基
4、基础处理工程,各类桩基础工程,地下连续墙工程,特种钻凿工程等。登记机关:江苏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日期:2018 年 06 月 20 日。(附件 2:工商营业执照)建筑工程:该工程为连云港优步花园二期项目,位于东方大道北、龙桥路西、汇银路南,规划建筑面积 292976 平方米,事故发生时工程进度为桩基施工。桩基施工单位于 7 月中旬进场,8 月 10 日左右开始施工围护桩,8 月 21 日区规建局发现项目施工未办理施工许可证,下达了停工整改通知书(附件 3:停工整改通知书),但项目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未落实停工。死者:朱大扬,男,39 岁,连云港市灌云县人,住址:江苏省灌云县同兴镇佑兴村佑兴 6
5、 号,在该项目施工中担任桩机操作工,持有建筑施工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持证类别为桩机操作工,证号:苏 G432017000052。二、事故发生经过、应急救援及善后处理情况8 月 26 日 14 时 30 分左右,在优步花园二期项目工地管桩起吊过程中,桩架倒塌,砸到工人朱大扬。现场人员盛晨电话报告了项目经理舒鑫,舒鑫十分钟后达到现场,并拨打了 120急救电话,随后舒鑫用自备车将朱大扬送到连云港市第一人民医院,经医院抢救无效,朱大扬于次日 3 时 15 分左右被宣布死亡。区安监局于当日 16 时 20 分左右接到市安监局关于该事故情况电话通报后,立即组织人员赶往事故现场,并通知区规建局有关人员赶往事
6、故现场。区安监局、规建局经现场初步了解事故情况后,区安监局及时向管委会分管领导、办公室作了报告,并在规定时间内以事故快报的形式向市安监局作了报告。区规建局向市城乡建设局作了报告,同时管委会办公室向市政府作了报告。三、事故现场勘查和调查情况(一)现场勘查情况(一)现场勘查情况金辉优步花园二期项目现场该打桩机械已经打桩 37 根,桩架倒塌处位于施工场地西侧,管桩距离目标桩位约 10m。桩机在使用过程中,由于违反操作规程,远距离斜拖桩作业,导致桩机支撑杆、挺杆受力超负荷,因此造成支撑杆、挺杆的钢结构疲劳。在本次事故中,桩机的一侧支撑杆受远距离斜拖桩的斜拉力,达到受力极限,大幅度弯曲,而桩机的另一侧支撑杆和挺杆因压力增大而失去平衡,最终导致桩架倾倒。(二)工程备案、批复情况(二)工程备案、批复情况优步花园二期项目于 2018 年 7 月 31 日获得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附件 4: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于2018 年 8 月 2 日向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局备案(附件 5:江苏省投资项目备案证(连开委备2018135 号))。事故发生时,项目未取得施工许可证。(三)工程合同签订情况(三)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