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绍兴市越城区灵芝街道凤林西路以南 7 号地块“914”坍塌事故调查报告2020 年 9 月 14 日凌晨 2 时左右,位于绍兴市越城区灵芝街道的凤林西路以南 7 号地块项目发生一起坍塌事故,造成 1人死亡。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第493 号令)规定和越城区人民政府授权,9 月 14 日,由区应急管理局牵头,会同区公安分局、区建设交通局、区总工会和灵芝街道办事处等部门和单位,并邀请镜湖新区开发办共同组成事故调查组(调查组名单详见附件 1),全面开展事故调查处理工作。事故调查组按照“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和“四不放过”的原则,通过现场勘察、调查取证、查阅资料和
2、综合分析,查明了事故经过和原因,认定了事故性质和责任,提出了对事故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处理意见、防范措施及整改建议。现将调查情况报告如下:一、事故相关单位和项目基本情况(一)项目概况(一)项目概况凤林西路以南 7 号地块项目(以下简称“凤林西路项目”)位于绍兴市越城区灵芝街道凤林西路与越西路交叉口西南角。建设单位为绍兴龙悦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悦置业公司”);桩基单位为杭州恒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基建设公司”)。在未办理建设项目相关手续的情况下,于 2020 年 9 月 6 日开始进行售楼处区域桩基础施工。(二)相关单位基本情况(二)相关单位基本情况1.建设单位:龙悦置业公司,
3、位于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洋江西路 1399 号灵芝街道办事处 5 号楼 209 办公室,法定代表人张志德,成立于 2020 年 07 月 23 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602MA2JPNHPX1,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等。2.桩基单位:恒基建设公司,位于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墅林苑 9 幢 301 室,法定代表人李超,成立于 2003 年 06 月 20 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05751700008C,经营范围:地基基础工程施工专业承包壹级资质等。二、人员伤亡及直接经济损失(一)死者基本情况(一)死者基本情况郎伟民,男,重庆人,身份证号码:500240*1517,桩机工。(二)
4、直接经济损失(二)直接经济损失事故造成的善后处理、财产等直接经济损失费用合计约160 万元。三、事故经过及救援情况因事发区域无视频监控,结合现场勘察情况及相关当事人、管理人员询问笔录,事故经过基本情况如下:2020 年 9 月 6 日开始,恒基建设公司组织人员、设备进行凤林西路项目售楼处桩基础施工,截至事故发生时共施工了约35 根桩。9 月 13 日晚上 9 时左右,恒基建设公司冉小红班组的桩机导管在施工过程中意外脱落,冉小红随即组织工人进行打捞,当时没有捞上来。晚上 10 时左右,恒基建设公司的项目技术负责人王建生发现这一情况后,告知冉小红不要再打捞了,该根桩作报废处理,冉小红于是带人停止打
5、捞并回了宿舍。冉小红等人回到宿舍商量后认为,一根导管价值 2 万元左右,就这样没了实在太可惜了,可以试着再去打捞一下。于是等到 9月 14 日凌晨 2 时左右,冉小红再次带了郎伟民、魏伯江两人返回现场,并请工地上的挖机司机帮忙在导管掉落处挖了一个两米左右宽、两米多深的坑。在未采取边坡支护等安全措施,个人未佩戴防护用具的情况下,冉小红、郎伟民、魏伯江三人轮流下到坑内进行打捞。在郎伟民打捞过程中,周边土体发生松动导致坍塌,在坑内的郎伟民直接被埋。事发后冉小红立即组织了挖掘抢救,并拨打了 120 急救电话。约 10 分钟后郎伟民被挖出,经 120 检查后确认郎伟民已经死亡。公安机关接到报警后,对现场
6、进行了前期处置。越城区应急管理局在接到 110 平台接转的警情后,及时组织人员赶赴事故现场,了解事故伤亡等相关情况。联合灵芝街道办事处勘察事故现场,并要求相关单位停止施工,做好现场保护,及时排除现场安全隐患。四、事故现场勘察情况(一)事发项目位于绍兴市越城区灵芝街道,凤林西路与(一)事发项目位于绍兴市越城区灵芝街道,凤林西路与越西路交叉口西南角,分为越西路交叉口西南角,分为 A A、B B 两个区块(详见附件两个区块(详见附件 2 2););(二)事发点位于地块(二)事发点位于地块 B B 区块的东北角(详见附件区块的东北角(详见附件 3 3););(三)事发现场共有(三)事发现场共有 8 8 台钻孔桩机、台钻孔桩机、1 1 台双轴搅拌桩机,台双轴搅拌桩机,事发钻孔桩机所有人为冉小红,事发时坍塌土坑已在救援过程事发钻孔桩机所有人为冉小红,事发时坍塌土坑已在救援过程中被破坏,现场勘察时被积水覆盖。中被破坏,现场勘察时被积水覆盖。五、项目审批和部门监管情况(一)项目审批情况(一)项目审批情况2020 年 7 月 2 日,绍兴龙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龙悦置业公司的母公司,以下简称“龙嘉房地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