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欢迎光临安全人之家https:/舟山市瑞鑫建设工程有限公司“2.23”车辆伤害一般生产安全事故调查报告2020 年 2 月 23 日 9 点 03 分左右,舟山市瑞鑫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鑫公司)发生一起车辆伤害事故,造成一名驾驶员死亡。事故直接经济损失约 130 万元。接到事故报告后,县应急管理局、县公安局、县监察委、县总工会等部门组成了事故联合调查组并邀请县检察院派员参加,对该起事故进行调查。事故调查组按照“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通过调查取证、现场勘察、技术鉴定、查阅资料和综合分析,查明了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人员伤亡情况和直接经济损失情况,认
2、定了事故性质和责任,提出了对有关责任人的处理建议及防范整改措施,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一、基本情况(一)事故发生单位情况(一)事故发生单位情况舟山市瑞鑫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系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2018 年 11 月 21 日经岱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批准注册成立,注册地址浙江省舟山市岱山县衢山镇钟山路 15 号 504室,法定代表人为董林海。经营范围:基础工程施工、矿山工程施工(不包含爆破作业);边坡治理,山体绿化工程,挖掘工程,场地平整、回填,河道疏浚;矿山机械租赁;石料及黄沙加工;建材、欢迎光临安全人之家https:/五金销售;道路货物运输,为工程提供劳动服务(除劳务中介)。(依
3、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二)事故现场勘察情况(二)事故现场勘察情况事故发生地位于在舟山海港港口开发有限公司二矿区+32米下坡处,该路段为三叉路口,为水泥路与沙石路交叉,砂石路通向采矿区,水泥路呈东南往西北走向,东南向通往码头,西北向通往宿舍区,水泥路西南侧为大海,水泥路西南侧有水泥制成的防护栏,道路路面完好,发生事故的水泥路面有少许沙石,在三叉路口的西北角水泥路上留有两条刹车拖印,两左后轮刹车拖印长度分别为 510、600cm,无右后轮刹车拖印;水泥制成的防护栏表面留有刮擦痕迹,长度为 440cm。(三)死亡人员情况(三)死亡人员情况死者陈某某,男,汉族。机动车
4、驾驶证准驾车型为 B2,驾驶证状态正常。死者于 2020 年 2 月 21 日到瑞鑫公司工作,未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和安全协议。(四)事故车辆情况(四)事故车辆情况事故车辆为江淮牌重型厢式货车,登记日期为 2011 年 2 月21 日,牌照号为浙 DG3889。该车为瑞鑫公司供厂区内挖掘机加油的油罐车,车辆委托岱山县车辆监测站每年检测两次,平时由厂区修理工进行定期维护。二、事故发生经过、救援及报告情况欢迎光临安全人之家https:/(一)事故发生经过(一)事故发生经过2 月 23 日早上 8:45 之前,舟山市瑞鑫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驾驶员陈某某在未委派工作任务的情况下,驾驶车牌号码浙DG3889
5、的改装油罐车上矿区熟悉车况和路况,返回途中行驶至二矿区+32 米下坡处三岔路口右转,由于车辆行驶速度过快,失去控制发生侧翻,车辆撞破岛礁护栏翻落岛礁下沟内。(二)事故救援情况(二)事故救援情况事故发生后,舟山市瑞鑫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立即组织人员展开救援,同时拨打了 119、120 电话救援,119 到现场后破拆事故车辆变形的驾驶室,把陈某某救出后送到岱山县第二人民医院,经抢救无效死亡。(三)事故报告情况(三)事故报告情况事故发生后,舟山市瑞鑫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向岱山县人民政府和县应急局报告事故情况。三、事故原因分析、伤害分析和性质认定(一)事故伤害分析(一)事故伤害分析1、受伤部位:全身。2、受伤
6、性质:多伤害。3、伤害方式:碰撞。4、起因物:企业车辆。5、不安全行为:下坡转弯时车速过快。(二)直接原因(二)直接原因欢迎光临安全人之家https:/司机陈某某违反安全管理规定作业,未按矿山限速 10 公里的安全管理要求超速驾驶车辆,导致车速失控最终冲破岛礁护栏坠落是造成这起事故的直接原因。(三)间接原因(三)间接原因1、舟山市瑞鑫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安全教育培训不到位,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新进员工上岗作业,车辆管理制度不完善,车辆运行不受控。2、舟山市瑞鑫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负责人董某某安全管理不到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制定不健全。3、舟山市瑞鑫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车队长吴某某车辆管理不到位,对员工矿区内驾车情况不知情。(四)事故性质认定(四)事故性质认定事故调查组调查认为:舟山市瑞鑫建设工程有限公司“2.23”车辆伤害事故是一起生产安全责任事故。四、事故责任认定和处理建议(一)司机陈某某违反安全管理规定作业,未按矿山限(一)司机陈某某违反安全管理规定作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