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丰泽区“1219”渣土车交通事故调查报告2014年 12 月 19 日17 时许,位于丰泽区北峰街道站前南北大道与北清西路交叉路口发生一起车牌为闽 C18849 的重型自卸货车(渣土车,编号:鲤工 211)与电动车碰撞造成 1 人死亡的道路交通事故。对此,市安委会向丰泽区人民政府发出了一般死亡生产安全事故挂牌督办通知书(泉安委督201412 号),对该起事故进行挂牌督办。根据安全生产法、国务院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福建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相关规定,丰泽区人民政府成立了由丰泽区安监局、监察局、公安分局交巡警大队、总工会、渣土办、北峰街道办事处、市交通运输委、鲤城区安监局等单位组成的
2、事故调查组,并邀请丰泽区检察院派员参与调查。调查组通过现场勘查,对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等进行充分的调查取证,司法鉴定机构检验了车辆转向、制动性能和车辆痕迹及检测驾驶员乙醇含量,查清了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和性质,提出对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处理建议及事故防范与整改措施。现将调查情况及处理建议报告如下:一、事故基本情况(一)事故相关单位情况(一)事故相关单位情况1.泉州金荣土石方运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荣公司”):为肇事车辆闽 C18849 重型自卸货车挂靠单位,登记地址位于鲤城区后坑社区龙祥嘉园 1 号楼 502 室,实际地址位于丰泽区北峰街道普贤路,法定代表人为高少坤,高少坤同时兼任公司安全
3、员。该公司成立于2013 年5 月3 日,主要从事普通货物(包括建筑废土砂石)运输业务,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编号为闽交运管许可泉字 350502901840 号。经核准申请,该公司系泉州市第一批列入渣土车安全管控平台目录库的运输企业。该公司共有渣土运输车辆 21 部,其中自有车辆 1部,挂靠车辆 20 部,驾驶员 21 人,该公司行业主管部门系泉州市交通运输委。2.2.泉州诚德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泉州诚德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诚德公司诚德公司”):为):为肇事车辆闽肇事车辆闽 C18849C18849 重型自卸货车登记所有人,位于丰泽区北峰重型自卸货车登记所有人,位于丰泽区北峰街道华清路街道
4、华清路 1 1 号,法定代表人为许国昌,车队长为江天亮,安号,法定代表人为许国昌,车队长为江天亮,安全员为学志彬。全员为学志彬。该公司成立2013 年4 月3 日,主要从事普通货物运输和货物专用运输,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编号为闽交运管许可泉字 350502901687。公司共有货运车辆 71部,其中自有车辆 12 部,外来挂靠车辆 59 部,驾驶员 54 人。(二)事故车辆情况(二)事故车辆情况1.1.车牌号为闽车牌号为闽 C18849C18849 的后八轮重型自卸货车,红岩牌,实的后八轮重型自卸货车,红岩牌,实际车主颜革明,于际车主颜革明,于20142014 年年 8 8 月以诚德公司名义购置
5、,双方签月以诚德公司名义购置,双方签有车辆服务协议,约定每年交纳车辆挂靠费有车辆服务协议,约定每年交纳车辆挂靠费 20002000 元。元。车辆保险在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保险中止日期为2015 年8 月7 日。办有车辆行驶证,道路运输证证号为 350502016000,有效期至2015 年8 月11日,载重量为 15.6 吨,2014 年11 月4 日该车汽车二级维护检测合格。根据省、市关于建筑废土砂石运输管理相关规定,参与建筑废土砂石运输的单位要向所在地“渣土办”申报,参与建筑废土砂石运输的车辆必须录入当地渣土办、公安、城管等部门的监控系统。为便于承运建筑砂石,颜革明又将该车挂靠金
6、荣公司,双方于2014 年8 月26 日签订车辆挂靠协议,由金荣公司申请并经鲤城区公安分局、渣土办等部门批准,该车于2014 年9 月2 日录入渣土车管控平台,核编区域编码并在车厢上喷涂“鲤工 211”字样。平时车辆使用由颜革明安排,主要用于运载建筑石料,事故发生时为从南安市丰州石砻采石场运载石料至洛江区马甲镇一建筑工地卸载后返回途中。2.2.车牌为临时车牌为临时.丰泽丰泽 8225082250 的二轮机动车(超标电动车),的二轮机动车(超标电动车),车主:曾华凉(事故死者),未办理车辆保险。车主:曾华凉(事故死者),未办理车辆保险。(三)车辆实际车主及驾驶人情况(三)车辆实际车主及驾驶人情况1.肇事车辆实际车主情况:颜革明,男,1980 年11月14 日出生,南安市丰州镇西华村人,在南安市丰州镇石龚经营石子场,目前实际拥有渣土运输车辆 2 部,分别为闽C18849 和闽 G35175 盟盛牌后八轮重型自卸货车(编号为鲤工201),均挂靠在金荣公司运营。2.肇事驾驶员情况:张友明,男,1988 年6 月24日出生,湖北省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咸丰县高乐山镇田坝村人,持 B2 驾驶证,驾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