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关于下发安全积分制管理考核办法的通知公司各单位:为进一步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减少和杜绝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现对安全积分制管理考核办法进行了修订完善,经公司审批同意,现予以下发,要求各单位认真组织学习并严格执行。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6 年 11 月 25 日(转自方大炭素字2016435 号)安全积分制管理考核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为进一步细化落实全员安全责任,提高员工安全意识,预防和减少各类安全事故,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适用范围适用于方大炭素压型厂、焙烧厂、石墨化厂、加工厂、设备部、公司综合办公室、技术研发部。第三条安全积分设置及管理
2、规定(一)员工安全积分设置及管理规定1.员工安全初始积分为 100 分,考评周期为每年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凡在考核期内被考核扣分的一律记录在案,新的考核周期开始时,个人安全积分重新计算,上年度积分不累计。2.年度内累计安全积分低于 80 分时,由所在单位组织对其进行安全培训,并考核当月绩效工资。3.年度内累计安全积分低于 70 分时,由所在单位组织对其进行安全培训,考核当月工资,只发最低工资,调离原岗位。(二)管理人员安全积分设置及管理规定1.纳入考评单位的助理级管理人员(车间主任、科长)纳入管理人员安全积分制考核范畴。2.管理人员安全初始积分为 100 分,考评周期为每年
3、 1 月 1日至 12 月 31 日。凡在考核期内被考核扣分的一律记录在案,新的考核周期开始时,个人安全积分重新计算,上年度积分不累计。3.年度内累计安全积分低于 80 分时,由安全环保部、人力资源部、党群工作部进行诫勉谈话,助理级干部当月考核 1000元。4.年度内累计安全积分低于 70 分时,在原岗位试岗一个月,工资待遇按应发工资的 50%发放。5.年度内累计安全积分低于 50 分时,免去当月工资,只发最低工资,予以免职,取消年度内评先评优的资格。(三)基层单位安全积分设置及管理规定1.基层单位安全初始积分为 1000 分,考评周期为每年 1 月1日至 12月 31日。凡在考核期内被考核扣
4、分的一律记录在案,新的考核周期开始时,单位安全积分重新计算,上年度积分不累计。2.每年度考评一次,年终压型厂、焙烧厂、石墨化厂、加工厂四个主体生产单位中,单位安全积分排名第一的单位评选为公司“安全生产先进单位”;设备部、公司综合办公室、技术研发部三个附属单位中排名第一的单位评选为公司“安全生产优秀单位”。3.被评选为安全生产先进单位的,年终奖励该单位 20000元,评选为安全生产优秀单位的,年终奖励该单位 5000 元;年终 A 类单位中安全积分最低的单位考核 10000 元;B 类单位中安全积分最低的单位考核 2000 元,并取消该单位评先评优的资格。年度内未发生安全事故且排名第一的单位,按
5、奖励金标准翻一番进行奖励。4.全公司圆满完成“七个为零”和千人负伤率低于 3的安全指标时,年终由安全环保部提报嘉奖申请,经公司安委会批准后,对安全环保部进行专项奖励。第二章管理内容与要求第四条安全环保部负责建立员工安全积分卡、管理人员安全积分卡、基层单位安全积分卡,对员工和管理人员的基本情况进行备案,建立个人安全积分档案,作为安全奖惩、人事任免、业绩考评、评先评优的依据。第五条基层单位于每月 3 日前,将上月本单位在册员工和助理级以上管理人员安全积分扣除情况上报安全环保部,由安全环保部将公司级安全积分扣除情况一并汇总后载入员工和管理人员安全积分档案,并每月公布通报一次。第六条安全环保部负责对基
6、层单位的安全积分进行扣除并建档,每月对各基层单位安全积分扣除情况公示、通报一次。第七条人力资源部于每月 3 日前,将上月全公司员工和管理人员违反劳动纪律考核处罚情况上报安全环保部,由安全环保部汇总载入员工和管理人员安全积分档案。第八条安全积分考核细则(一)员工安全积分考核细则1.员工违章或违反公司安全管理制度,一般违章,扣责任人2 分/次;严重违章,扣责任人 10 分/次;恶性违章,扣责任人 30 分/次。2.员工因违章或误操作等原因,造成本人或他人轻微伤事故的,扣 5 分/次;造成本人轻伤事故的,扣 10 分/次;造成本人重伤事故的,扣 30 分/次。3.因互保不力,造成互保对象发生轻微伤事故的,扣责任人2 分/次;造成互保对象发生轻伤事故的,扣责任人 3 分/次;造成互保对象发生重伤事故的,扣责任人 5 分/次;造成互保对象发生死亡事故的,扣责任人 30 分/次。4.因安全配合不当发生轻微伤事故的,扣配合作业人员 2分/次;发生轻伤事故的,扣配合作业人员 3 分/次;发生重伤事故的,扣配合作业人员 5 分/次;发生死亡事故的,扣配合作业人员 30 分/次。5.员工出现在岗睡觉的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