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连江县“10.2”较大道路交通事故调查报告2015 年 10 月 2 日 16 时 7 分许,连江县通港大道浦口镇松坞村路段发生一起闽 AB1519 重型半挂牵引车(闽 A8820 挂)与闽A2A788 小型轿车相撞的较大道路交通事故,造成 3 人死亡,3 人受伤。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 号)和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同意授权市安监局牵头调查福州市安全生产事故工作的函(榕政办函200765 号),2015 年 10 月 8 日,市安监局牵头成立福州市人民政府连江县“10.2”较大道路交通事故调查组(以下简称事故调查组),由市安监局、市监察局、市交通运输委、市交警支
2、队、市总工会、连江县政府组成,并邀请市检察院派员参加。事故调查组由市安监局副局长林万震任组长,连江县监察局正科级纪检监察员吴少强任副组长。事故调查组聘请 2 名专家对事故现场进行勘察。事故调查组通过现场勘察、技术鉴定、调查取证、综合分析,查清了事故的经过和原因,认定了事故的性质和责任,提出了对有关责任人员及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和事故防范及整改措施建议。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基本情况(一)事故驾驶人基本情况(一)事故驾驶人基本情况1、雷茂中,闽 AB1519 重型半挂牵引车(闽 A8820 挂)驾驶人,男,47 岁,身份证号:420624*1319,住址:湖北省南漳县武安镇马家营村四组 14 号。
3、2004 年 4 月 26 日,雷茂中取得机动车驾驶证,2010 年 4 月 26 日在襄樊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换发证,有效期 6 年,准驾车型:A2D,驾驶证号:420624*1319。2008 年 7 月 9 日,雷茂中取得道路货运从业资格证,2014 年 7 月 9 日在荆门市道路运输管理处换发证,有效期至 2020 年 7 月 9 日,从业资格类别:道路货物运输驾驶人,从业资格证件号:4208000020008020818。2、潘瑾,闽 A2A788 小型轿车驾驶人,男,42 岁,身份证号:350105*0032,住址:福州市鼓楼区东泰路 246 号 606 单元。2001 年 1 月
4、 15 日潘瑾取得机动车驾驶证,2013 年 1 月 15日在福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换发证,有效期至 2023 年 1 月15 日,准驾车型:C1E,驾驶证号:350105*0032。已在事故中死亡。根据福建正中司法鉴定所司法鉴定意见书(闽正中司鉴所2015醇检字第 144、145 号),未发现雷茂中、潘瑾酒后驾驶。根据福建正中司法鉴定所司法鉴定意见书(闽正中司鉴所2015毒检字第 130、131 号),未发现雷茂中、潘瑾吸毒后驾驶。(二)事故车辆情况(二)事故车辆情况1、闽 AB1519 重型半挂牵引车(闽 A8820 挂)(1)车辆基本情况。重型半挂货车由闽 AB1519 重型半挂牵引车
5、和闽 A8820 挂重型普通半挂车组成,两车的所有人均为福州吉安运输有限公司,两车实际车主均为陈秀林,住址:福建省长乐市江田镇漳流村。闽 AB1519 重型半挂牵引车 2010 年 12 月 6 日在福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取得机动车行驶证,车辆使用性质为货运,检验有效期至 2015 年 12 月,强制报废期至 2025 年 12月 3 日,核定载人数:2 人。交强险和商业险均投保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交强险保险单号:805072014350196001949,商业险保险单号:806012014350106000728。2014 年 1 月 24 日在福州市台江道路运输管理所取得道路运
6、输证(闽交运管榕字350103006961 号),业户名称:福州吉安运输有限公司,经营许可证号:350103002241,经营范围:普通货运,有效期至 2017 年1 月 23 日。闽 A8820 挂重型普通半挂车 2011 年 7 月 26 日在福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取得机动车行驶证,车辆使用性质为货运,检验有效期至 2015 年 12 月,强制报废期至 2025 年 12 月 6 日,核定载质量:34000kg。2014 年 1 月 24 日在福州市台江道路运输管理所取得道路运输证(闽交运管榕 350103006962 号),业户名称:福州吉安运输有限公司,经营许可证号:350103002241,经营范围:普通货运,有效期至 2017 年 1 月 23 日。(2)事故发生时车辆状况。载重情况:空载。载人情况:1人。根据福建正中司法鉴定所司法鉴定意见书(闽正中司鉴所2015车检鉴字第 039 号),闽 AB1519 重型半挂车牵引车前部右侧大灯及转向信号灯灯泡性能完好,转向轮事故前制动性能失效,后驱动轮制动性能不符合该车技术要求,事故前转向性能有效;闽 A8820 挂重型普通半挂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