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连江县浦口镇中麻村外澳路口“10.27”道路交通事故调查报告2022 年 10 月 27 日,连江县浦口镇中麻村外澳路口发生一起经营性道路运输车辆事故,造成 1 人死亡。根据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 493 号令)和福建省人民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防范道路运输车辆事故安全风险十项措施的通知(闽安委办202273 号)的有关规定,县政府成立了事故调查组,由政府办牵头组织了应急局、公安局、交通局、公路事业发展中心、总工会等单位进行事故调查,同时邀请县检察院、纪委监委派人参加。事故调查组按照“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通过现场勘验、调查
2、取证、综合分析,查明了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和人员伤亡情况,认定了事故性质和责任,提出了对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的处理建议,并针对事故原因及暴露出的问题,提出了事故防范和隐患整改措施。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一、基本情况(一)事故车辆、所属企业及人员伤亡概况(一)事故车辆、所属企业及人员伤亡概况1、闽 AD379*,发动机编号 JD901011*,车架号:LS4ADM2C6JF020*,所有人:福州*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地址:福建省福州市连江县*乡*路*号,检验有效期止:2022 年 12 月 31日,状态:违法未处理,交强险保单号:11317783901510055*,保险公司: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
3、份有限公司;商业险保单号:335012203060014*,保险公司:永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南方司法鉴定中心2022痕(C)鉴字第 2886 号鉴定意见:闽AD379*号小型普通客车事故时前照灯功能有效,其余照明及信号装置完好,事故时转向及制动功能均有效,符合所依据标准中的运行安全技术条件。南方司法鉴定中心2022车速鉴字第 725 号鉴定意见:闽AD379*号小型普通客车事故时通过录像监控范围参照物时的行驶速度约为 88km/h。2、福州*汽车服务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50122MA32AML*,住所:福建省福州市连江县*乡*路*号(经营场所:福州市连江县*镇*路*号),类型
4、: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严某某,成立日期 2018 年 12 月 4 日,营业期限 2018 年 12 月 4 日至 2058 年 12 月 3 日。经营范围:汽车租赁;对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的投资;巡游出租汽车客运;网络预约出租汽车客运;道路旅客运输经营;客运站经营;专业停车场服务;道路货物运输站(场)经营;普通货物道路运输;集装箱道路运输;冷藏车道路运输;运输货物打包服务;国内货运代理;物流代理服务;仓储代理服务;汽车专项维修;新能源技术推广服务;市场调查;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国内各类广告;互联网上网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2019 年 8
5、月 28 日连江县交通运输局决定准予巡游出租汽车经营行政许可,经营范围:巡游出租汽车客运,经营区域:连江县内。(运输经营许可证:闽交运管许可闽字350122700*号,证件有效期至 2023 年 8 月 27 日)2021 年 5 月起福州*汽车服务有限公司聘用何某某(事故时出租汽车驾驶人)驾驶车牌号闽 AD379*长安型出租车。3、何某某,男,汉族,住址:福建省连江县*镇*街*号,身份证号码:350122*2011,准驾车型:C1D,驾驶证状态:正常,档案编号:350101896*,驾驶闽 AD379*长安型出租车,联系方式:15980134*,系福州*汽车服务有限公司闽 AD379*出租车
6、驾驶员。4、死者林某某,男,汉族,住址:福建省连江县*镇*村里澳*号,身份证号码:350122*131X,行人,在事故中当场死亡,家属联系方式:18558728*。(二)事故现场概况(二)事故现场概况现场位于连江县通港大道浦口镇中麻村外澳路口,道路呈东西走向;东往连江县苔菉镇方向,西往连江县凤城镇方向,南侧为大海,北侧为浦口镇中麻村;道路双向车道,中央护栏隔离,道路口规范设置人行横道线、事故多发路段减速慢行标志、路口标志、减速带,道路施划分道线、导向箭头标线、人行横道预告标识线等安全设施,道路为水泥混凝土路面,干燥,路面完好,夜间有照明,视线正常。二、事故经过、救援情况和善后处置工作(一)事故经过2022 年 10 月 27 日 20 时 05 分许,何某某载 4 名乘客驾驶闽AD379*号小型普通客车由连江县苔菉镇往连江县凤城镇方向沿通港大道行驶,行经连江县通港大遒浦口中麻村外澳路口时,碰撞沿该路口人行横道南往北通过的行人林某某,造成林某某当场死亡及车辆损坏的交通事故。(二)救援及善后情况(二)救援及善后情况事故发生后,闽 AD379*驾驶员何某某立即向 110、120 报告,并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