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罗源县“5.4”较大道路交通事故调查报告2015 年 5 月 4 日 7 时 10 分许,罗源县疏港公路亿鑫钢铁厂门口路段发生一起较大道路交通事故,造成 3 人死亡,2 人受伤。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 号)和市府办关于同意授权市安监局牵头调查福州市安全生产事故工作的函(榕政办函200765 号),2015 年 5 月11 日,市安监局牵头成立福州市人民政府罗源县“5.4”较大道路交通事故调查组(以下简称事故调查组),由市安监局、监察局、交通运输委、交警支队、总工会、罗源县政府组成,并邀请市检察院派员参加。事故调查组由市安监局副局长林万震任组长,市监察局第五纪检监察
2、室副主任施锋任副组长。事故调查组聘请 3名有关专家。事故调查组通过现场勘察、技术鉴定、调查取证、综合分析,查清了事故的经过和原因,认定了事故的性质和责任,提出了对有关责任人员及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和事故防范及整改措施建议。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一、基本情况(一)事故驾驶人基本情况(一)事故驾驶人基本情况1、梁云峰,闽 AC9908 号重型自卸货车驾驶人,男,32 岁,身份证号:452330*0430,住址:广西平乐县沙子镇围梓村委南源洞村 011 号。准驾车型:B2,发证机关: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初领证时间:2007 年 4 月 6 日,2013年 4 月 6 日增加准驾车型 B
3、2,有效期至 2023 年 4 月 6 日。2008年 6 月 11 日,梁云峰取得道路货运从业资格证,从业资格证件号:4503300020108000825,2014 年 2 月 4 日换发证,有效期至 2020年 6 月 11 日,未在福州市道路运输管理部门和福州同城汽车运输有限公司备案。2、林成登,闽 AB860D 号轻型普通货车驾驶人,男,44 岁,身份证号:350123*5511,住址:福建省罗源县碧里乡濂澳村城后 12 号。准驾车型:C1E,发证机关:福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初领证时间为 2005 年 6 月 15 日,2011 年 6 月 15 日换发证,有效期 10 年。根据福建
4、南方司法鉴定中心司法检验报告书(南方司法鉴定中心2015醇检字第 792、793 号),梁云峰、林成登未酒后驾驶。(二)事故车辆情况(二)事故车辆情况1、闽 AC9908 号重型自卸货车。(1)车辆基本情况。车辆所有人:黄世波,住址:福建省连江县筱埕镇定海村衙门前路 42 号 1 单元。机动车行驶证注册日期:2009 年 6 月 1 日,最近转移登记日期:2014 年 11 月 4 日,检验有效期止 2015 年 6 月 30 日,强制报废期截至 2024 年 6 月 1 日,核定载质量:15.67 吨,核载人数:2 人。强制保险: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连江支公司(保险单号:PDZA20
5、135110000040563),商业保险: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连江支公司(保险单号:PDAA201435110000027137),强制保险和商业保险有限期均截至 2015 年 5 月 26 日。2014 年 11月 13 日在福州市仓山道路运输管理所取得道路运输证(闽交运管榕字 350104018479 号),经营范围:普通货运,委托管理单位:福州同城汽车运输有限公司。(2)事故发生时车辆状况。载重情况:空载。载人情况:1人。车速:根据福建南方司法鉴定中心司法鉴定意见书(南方司法鉴定中心2015速鉴字第 59 号),事故发生时车辆行驶速度约为 59km/h,超过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
6、例第四十五条第一款:“在没有限速标志、标线的道路上,机动车不得超过下列最高行驶速度:没有道路中心线的道路,城市道路为每小时 30 公里,公路为每小时 40 公里。”规定的 40 km/h,属于超速行驶。车辆二级维护情况:末次二级维护已超过 3 个月期限。车辆性能:根据福建南方司法鉴定中心司法鉴定意见书(南方司法鉴定中心2015车检字第 968 号),车辆前左、右位灯及后左右的位灯、制动灯性能不合格;四轴右轮上后部制动摩擦片缺裂且松动,不符合技术要求,整车制动性能不合格。2、闽 AB860D 号轻型普通货车。(1)车辆基本情况。车辆所有人:林成登,住址:福建省罗源县碧里乡濂澳村城后 12 号。机动车行驶证注册日期:2014 年 4月 9 日,发证日期:2015 年 4 月 27 日,检验有效期止 2016 年 4月,强制报废期截至 2029 年 4 月 9 日,核定载质量:0.495 吨,核载人数:5 人。强制保险: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福建分公司罗源营销服务部(保险单号:113190839000801919346),商业保险: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福建分公司罗源营销服务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