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南安市彦青金属回收有限公司“85”车辆伤害事故调查报告2022 年 8 月 5 日,南安市彦青金属回收有限公司一辆重型自卸货车(闽 CA9892)行驶至仑苍镇大泳村北山 36 号门口路段时,与一辆摩托车发生碰撞,造成一人死亡。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494 号)的规定和市领导的要求,市人民政府成立由市应急管理局牵头,市公安局(交警大队)、交通运输局、城市管理局和总工会派员参加的事故调查组,同时邀请市纪委监委派员参与事故调查。事故调查组按照“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通过现场勘察、技术鉴定、调查取证、综合分析和反复论证,查明了事故发生的
2、原因、经过、应急处置、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情况,认定了事故性质和责任,提出了对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的处理建议,并针对事故原因及暴露出的问题,提出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一、事故发生单位情况南安市彦青金属回收有限公司,系闽 CA9892 号重型自卸货车行驶证登记所有人,注册号:350583100384004;统一信用代码:91350583MA320HCL9P;法定代表人:于彦青;组织机构代码:MA320HCL9;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所属行业:批发业;经营状态:存续;注册地址:福建省泉州市南安市水头镇大盈工业区;营业期限:2018-08-14 至 2048-
3、08-13;经营范围:废旧金属回收。二、道路交通事故相关情况(一)事故车辆驾驶员基本情况(一)事故车辆驾驶员基本情况1.闽 CA9892 号重型自卸货车驾驶人基本情况:田进,男,汉族,1978 年 6 月 14 日出生,住址:贵州省毕节市七星关区燕子口镇云台村,机动车驾驶证证号:5224211978XXXXXXXX,准驾车型:B2,档案编号:522410110954,有效期止:2026 年 12 月 27日,系本案闽 CA9892 号重型自卸货车驾驶人。经查询公安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证实:本事故发生前田进本年度交通违法累积记分 2 分;近三年来各记分年度情况:无;无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记录,共有
4、10 例一般交通违法行为记录,均已处理完毕;除本事故外,未发生其他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后,2022 年 8 月 5 日 17 时 20 分许,在事故现场由民警使用呼气式酒精测试仪对田进进行酒精含量测试,田进的酒精测试值为 0mg/100ml。2.本案闽 C90DB0 号普通二轮摩托车驾驶员基本情况:王振汉,男,汉族,1955 年 1 月 28 日出生,经查,其未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住址:福建省南安市仑苍镇大泳村,事故发生时驾驶闽C90DB0 号普通二轮摩托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当场死亡。事故发生后,2022 年 8 月 5 日 17 时 59 分许,在事故现场由法医对王振汉提取血样,聘请福建华闽
5、司法鉴定中心进行乙醇定性定量分析,鉴定意见为王振汉血样未检出乙醇。(二)事故车辆基本情况(二)事故车辆基本情况1.1.闽闽 CA9892CA9892 号重型自卸货车基本情况:登记所有人:南安市号重型自卸货车基本情况:登记所有人:南安市彦青金属回收有限公司,登记住址:福建省泉州市南安市水头镇彦青金属回收有限公司,登记住址:福建省泉州市南安市水头镇大盈工业区。大盈工业区。该车初次登记日期:2021 年 4 月 7 日,检验有效期止:2023 年 4 月 30 日。车辆品牌:东风牌,使用性质:货运。该车交强险投保于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泉州市分公司,交强险单号:PDZA202235050000
6、134349,有效期至:2023年 4 月 17 日 24 时 00 分止。商业险投保于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泉州市分公司,商业险单号:PDAA202235050000131024,有效期至 2023 年 4 月 17 日 24 时 00 分止。2.2.本案闽本案闽 C90DB0C90DB0 号普通二轮摩托车基本情况:机动车行驶证号普通二轮摩托车基本情况:机动车行驶证登记所有人:张学云,登记住址:福建省南安市仑苍镇大泳村,登记所有人:张学云,登记住址:福建省南安市仑苍镇大泳村,检验有效期至:检验有效期至:20222022 年年 5 5 月月 3131 日,初次日期:日,初次日期:20202020 年年 5 5 月月 2222 日,日,未投保险。未投保险。(三)肇事地点及交通环境基本情况(三)肇事地点及交通环境基本情况现场位于南安市仑苍镇大泳村北山 36 号门口路段,该路段为混合型道路,道路总宽 7.6 米,干燥水泥路面,路型:平直。三、事故发生经过和救援过程(一)事故发生经过(一)事故发生经过2022 年 8 月 5 日,田进驾驶闽 CA9892 号重型自卸货车从晋江东石镇的晋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