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分享(赏)

岿美山钨业有限公司“10.19”车辆伤害事故调查报告.docx

安全生产视频网
上传人:一米阳光 文档编号:318188 上传时间:2024-02-19 格式:DOCX 页数:6 大小:18.43KB
下载 相关 举报
岿美山钨业有限公司“10.19”车辆伤害事故调查报告.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6页
岿美山钨业有限公司“10.19”车辆伤害事故调查报告.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6页
岿美山钨业有限公司“10.19”车辆伤害事故调查报告.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6页
岿美山钨业有限公司“10.19”车辆伤害事故调查报告.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6页
岿美山钨业有限公司“10.19”车辆伤害事故调查报告.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6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1、岿美山钨业有限公司“10.19”车辆伤害事故调查报告2018 年 10 月 19 日 11 时左右,岿美山钨业有限公司 645工区南东四位置发生一起车辆伤害致 1 人死亡事故。事故发生后,县政府高度重视,依法成立了由县安监局牵头,县公安局、县总工会、县人社局、县稀土钨砂产业管理中心等部门组成的岿美山钨业有限公司“10?19”车辆伤害事故联合调查组(以下简称事故调查组),对该事故进行调查。事故调查组坚持“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通过现场勘查、调查取证、查阅资料、询问有关当事人,查明了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直接经济损失等情况,认定了事故性质和责任,提出了对有关责任人和责任单

2、位的处理建议以及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现将调查情况报告如下:一、事故发生单位概况岿美山钨业有限公司,于 2006 年 12 月 25 日成立,地处江西省定南县岿美山镇境内,是一家国有控股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叁佰壹拾万元整,法人代表张建平。企业主要以经营钨矿开采、钨精矿收购、销售为主,现有从业员工 400 余人。岿美山钨业有限公司隶属江西钨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矿区经两次停产整治验收后保留了 19 个工区,在省岿美山矿区整治领导小组协调安排下,明确矿区民营投资人带资承包矿区窿口的期限为十三年,2023 年承包到期,工区自负盈亏。岿美山钨业有限公司依与民营投资人达成的框架协议,与具有注册企业法人、矿

3、山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的江西省君宏工程建设有限公司所属的项目部签订了关于各工区所属范围内的采矿、掘进、运输、选矿工程承包合同。2017 年 5 月,经江西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第 113 次行政许可联席会议审查决定,对岿美山钨业有限公司+728m、+718m 等 13 个中段予以批准许可,其中+645m中段为许可范围之内。事故发生地 645 工区,工区负责人为黄启文,现有从业人员 16 人,运矿车辆为农用手扶拖拉机改装的盘式敞开驾驶拖拉机(5 辆),该工区主要以放东二大采存窿矿方式回收黑、白钨矿产品及其附属品。二、事故发生经过和事故救援情况2018 年 10 月 19 日,运矿工郭建谋(死者)7

4、时 30 分左右进班,第四趟重车运矿出窿至主巷南东四位置时,拖拉机前轮撞脱巷道支护立柱,导致横梁掉落对郭建谋造成挤压伤害,运矿工叶东森驾驶拖拉机空车进窿时,在 11 时左右发现郭建谋被掉落下来的支护横梁挤压,立即上前呼喊并拍打郭建谋,但郭没有反应,叶东森立即跑到窿口值班室报告工区长黄启文,黄启文马上组织陈军华、邓小财、叶东森等 6 人到现场进行施救,约 11 时 40 分左右将郭建谋抢救运出到窿口,随即拨打 120 急救电话并报告岿美山钨业有限公司,公司随即组织生产技术、安全环保科人员到 645 工区事故现场进行勘查,了解基本情况。黄启文在 11 时 45 分左右开车将郭建谋运往县第二人民医院

5、抢救,约 12 时 10 分在老城镇里布村与 120 急救车相遇,并将郭转运至急救车上,约 12 时 50 分到达医院进行抢救,约 13 时30 分抢救无效后死亡。县安监局于 13 时左右接到事故信息后,局领导率工作人员立即赶往事故工区,与先期赶到事故现场的县公安局治安大队、岿美山派出所等人汇合。对事故的基本情况调查了解,并下达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定安监责改23号),要求岿美山钨业有限公司全部生产工区立即停产整改,排查各类安全隐患,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深刻吸取事故教训。三、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及善后处理情况事故造成人员伤亡:事故造成一人死亡,死者郭建谋,男,59 岁。直接经

6、济损失和善后处理:2018 年 10 月 20 日,由安监局、公安局治安大队、人社局、岿美山镇政府、岿美山镇派出所等多个政府部门及岿美山钨业有限公司组织受害者家属与赔偿方645 工区商谈事故赔偿事宜。经多次商谈后,10 月 23 日,达成事故赔偿协议,一次性赔偿死者家属丧葬费、死亡赔偿金、抚恤费、精神抚慰金等各项费用共计捌拾捌万元。死者家属与事故单位达成谅解,死者尸体已于 10 月 24 日火化。四、事故发生的原因分析和事故性质直接原因:郭建谋驾驶车辆操作不当,撞倒支护立柱,造成支护横梁掉落形成挤压伤害使其本人死亡。间接原因:1.岿美山钨业有限公司履行企业主体责任不到位,安全生产意识淡薄,执行领导带班作业制度不够,未有效开展“五个一”活动。2.645 工区对安全生产工作不重视,隐患排查治理不到位,管理人员不足,对从业人员安全教育不到位,未严格遵守井下车速安全管理规定。3.645 工区安全投入不足,仍然在使用淘汰的木支护材料,未加大安全投入使用钢结构混凝土支护巷道。事故的性质:该起事故是一起因操作不当引发的生产责任事故。五、事故责任的认定以及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建议1.郭建谋,安全生产意识不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事故案例 > 车辆伤害

copyright@ 2010-2024 安全人之家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冀ICP备2022015913号-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