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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福县枫田镇“7·27”一般生产安全事故调查报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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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安福县枫田镇“727”一般生产安全事故调查报告2023 年 7 月 27 日 14 时 32 分许,安福县枫田镇福园酒店对面未命名的道路上,河北小酷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请叉车司机周香武驾驶叉车对一辆装满钢管的货车(车头车牌:豫SE1588,挂车车牌:豫 P7E38 挂)进行卸货时,货车上货物掉落,砸中货车司机张东平,送医后经抢救无效后死亡。事故发生后,安福县公安局、枫田镇人民政府等部门有关领导迅速赶赴事故现场,了解事故发生情况,指导开展事故应急救援和善后处置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 493 号令)、特种设备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规定(国家市场监督管

2、理总局第 50 号令)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安福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成立“727”事故调查组的通知的文件精神,安福县人民政府于8 月 30 日成立了事故调查组,全面开展事故调查工作。事故调查组按照“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通过现场勘察、调查取证、综合分析,查明了事故发生经过、事故原因、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等情况,认定了事故性质和责任,提出了对有关责任人员和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以及事故防范整改措施意见。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一、基本情况(一)相关单位基本情况(一)相关单位基本情况事故单位:河北小酷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30101MA0

3、GBAB847;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地址:石家庄高新区昆仑大街富力城小区 1 号楼 1 单元 403 室;法定代表人:袁庭勇;注册资本:1500 万元;成立日期:2021 年 05 月 10 日;经营范围:新能源技术、发电技术的研发;光伏设备及配件的销售、安装及维修;家用电器、照明灯具销售及安装;逆变器、电线电缆、五金产品的销售。(二)事故相关人员情况(二)事故相关人员情况1、张东平(死者),男,汉族,河南省潢川县来龙乡人,身份证号码:413024197507131934,货车司机。2、周香武(叉车司机),男,汉族,小学文化,身份证号码:362429198411192313

4、,家住安福县山庄乡东合村瑶边 14 号。(三)相关设备基本情况(三)相关设备基本情况1、货车:车头车牌:豫 SE1588;挂车车牌:豫 P7E38 挂。2、叉车:型号:CPC 型;厂家:衡阳合力工业车辆有限公司;产品编号:020358L7229;额定起重量:3500kg。二、事故发生经过、应急救援及善后处理情况(一)事故发生经过(一)事故发生经过2023 年 7 月 27 日 14 时左右,张东平(死者)驾驶一辆装满钢管的货车(车头车牌:豫 SE1588,挂车车牌:豫 P7E38 挂)到达安福县枫田镇福园酒店对面未命名的道路上。14 时 02 分,河北小酷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姚成电话联系叉车司机

5、周香武到现场作业。14 时 20 分左右,周香武驾驶一辆合力叉车(产品编号:020358L7229)到达现场,停在货车驾驶舱一侧准备作业。张东平(死者)解开捆绑最上层两捆钢管的绑绳后,停留在货车副驾驶舱一侧道路上。14 时 30 分左右,周香武操作叉车将最上层靠近驾驶舱一侧的一捆钢管叉起,最上层靠近副驾驶舱的另一捆钢管掉落,砸中张东平(死者)。(二)事故救援情况(二)事故救援情况事故发生后,叉车司机周香武呼喊河北小酷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员工姚成并拨打了 120 急救电话,姚成听到货物掉落响声和周香武喊叫声后立即到现场,并拨打了 120 急救电话和110 报警电话,同时电话汇报负责人伍斌文,伍斌文

6、电话通知员工伍刚到现场协助处理。随后,公安、120 急救车相继到达事故现场,张东平(死者)被紧急送往安福县人民医院抢救,由于伤情过重抢救无效于 2023 年 7 月 27 日 21 时 50 分死亡。(三)善后处理情况(三)善后处理情况事故发生后,枫田镇人民政府抽派骨干人员组成工作组,配合事故单位做好家属安慰、赔付协商以及社会维稳工作。2023 年 9 月 6 日与遇难者家属协商达成一次性赔偿协议,遇难者家属情绪稳定。三、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一)事故伤亡情况(一)事故伤亡情况事故导致 1 人死亡。死者张东平,男,汉族,河南省潢川县来龙乡人,身份证号码:413024197507131934,货车司机。(二)直接经济损失(二)直接经济损失120 万余元。四、事故原因及性质(一)事故原因(一)事故原因1、直接原因。叉车司机周香武安全意识淡薄,操作叉车失误,使货物掉落;死者张东平安全意识淡薄,站在卸货不安全区域,被掉落的货物砸中,是本次事故的直接原因。2、间接原因。河北小酷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风险防范化解机制不健全,在请叉车卸货时,无安全管理人员现场值守,是本次事故的间接原因。(二)事故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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