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赣县区王母渡镇下邦砂场(个体经济组织)“12.2”机械伤害事故调查报告2017 年 12 月 2 日 15 时许,赣县区王母渡镇下邦砂场发生一起机械伤害事故,死亡 1 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 号)等法律法规,2017 年 12 月 26 日,区人民政府成立了区安监局牵头、相关部门派员,同时邀请区人民检察院派员参加的赣县区王母渡镇下邦砂场“12?2”机械伤害事故调查组(以下简称“事故调查组”),对该事故进行调查处理。事故调查组根据“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通过现场勘查、询问证人、查阅资料等多方调查取证,查清了事故
2、原因,查明了事故性质,总结了事故教训,提出了整改措施,并提出了处理意见。现报告如下:一、基本情况 1.伤亡情况死亡 1 人。死者肖瑞民,男,汉族,户籍所在地王母渡镇下邦村东埠头组 28 号,身份证号。系赣县区王母渡镇下邦砂场员工。2.直接经济损失:70 万元(含赔偿、事故处罚等费用)。3.事故单位相关情况赣县区王母渡镇下邦砂场为个体工商户;经营者:刘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360721MA3637YP4C;于 2017 年 4 月 30 日取得江西省河道采砂许可证,证号:赣县采砂分证字2017第 28 号。其采点在桃江下邦段,属于赣州市新泰砂石有限公司曾小庆拍卖所得的赣县区桃江标段河砂开采权
3、范围内。二、事故经过及现场救援情况 2017 年 12 月 2 日 14 时许,肖瑞民独自一人驾驶运砂船到下邦砂场采砂权河段采砂作业。正常情况下采砂作业到 15 时就能结束。16 时许,砂场员工肖祥华看到肖瑞民的运砂船一直在河中不动,觉得异常,就开船前去。肖祥华上了采砂船工作台,采砂船设备已停止工作,看见肖瑞民倒在传动杆边,衣服被传动杆卷着,嘴角紧贴传动杆,流了一点血,头部放有一根已脱落的轮皮带。肖祥华立即拨打了“120”,同时报告了砂场负责人肖瑞钻。“120”到达后确认肖瑞民已死亡。肖瑞钻得知肖瑞民已死亡后,立即将事故报告了警方。三、赣县区王母渡镇下邦砂场存在的问题及事故性质 1.安全管理不
4、规范,导致从业人员作业随意。12 月 2 日 14 时从业人员肖瑞民未经同意,独自一人驾船采砂。一人在特殊的区域采砂作业,遇到紧急情况失去监护,酿成后果。2.砂石堆场及采砂船、运砂船均未设置安全警示标识标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二条规定;未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岗位职责,未制定操作规程,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十八条规定。3.安全培训教育不到位,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五条规定。4.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履职不力,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事故调查组认定,赣县区王母渡镇下邦砂场“12?2”机械伤害事故是一起安全管理不规范,安全投入不足,安全
5、生产条件不完善的生产安全责任事故。四、处理意见赣县区王母渡镇下邦砂场是本起事故的责任主体。建议根据生产安全事故罚款处罚规定(试行)(国家安监总局令第 77 号修订)第十九条第(一)(一)款规定,对赣县区王母渡镇下邦砂场处以罚款三万元整款规定,对赣县区王母渡镇下邦砂场处以罚款三万元整(¥(¥30000.0030000.00)。)。由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执行到位,并上缴国库。五、事故防范及整改措施 1.要深刻吸取事故教训,针对事故暴露出的安全管理不规范等突出问题,举一反三,认真梳理各部位、各环节安全管理存在的盲点和漏洞,进一步加大安全投入,使砂场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
6、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江西省安全生产条例的要求,建章立制,规范安全管理行为,坚决纠正从业人员不合法、不合规的习惯性行为。2.赣州市新泰砂石有限公司要牢固树立管经营必须管生产的理念,要依法承担起对本中标河段采砂活动的日常安全管理职责,要建立机构,落实专人经常深入到本中标河段各砂场进行安全检查,消除砂场安全隐患。要建章立制,规范本中标河段各砂场的采砂行为,坚决杜绝因管理缺失引发的生产安全事故发生。3.个体经济是整个经济体中重要组成部分。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区政府相关部门要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指导和督促个体经济组织完善安全生产条件,消除安全事故隐患,增强抵御事故风险的能力,促进个体经济健康有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