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济南市长清区“112”华硕产业园建设项目一般坍塌事故调查报告2021 年 1 月 12 日 15 时左右,山东华硕工程有限公司在长清区华硕产业园内进行消防水池取水口施工时,发生一起坍塌事故,造成 1 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 170 万元。依据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493 号)和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长清区人民政府于 1 月 19 日成立了由区应急局、区公安分局、区总工会、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济南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经投部等单位组成的济南市长清区“112”华硕产业园建设项目一般坍塌事故调查组(以下简称事故调查组),并邀请区纪委监委派员参加,对事故开展调查。事
2、故调查组按照“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通过现场勘查、调查取证、综合分析,查明了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应急处置、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情况,认定了事故性质和责任,提出了对相关责任人员和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一、事故单位及建设项目承包情况(一)事故单位情况(一)事故单位情况山东华硕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硕公司)成立于 2000年 1 月 24 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1007232519382;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住所:济南市历城二环东路 3218 号 B 座 8E;注册资本贰仟万元;法
3、定代表人张波;经营范围:园林绿化工程施工;普通货物仓储服务;许可项目:各类工程建设活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等。(二)事故现场有关情况(二)事故现场有关情况事故发生地点为华硕产业园建设项目三车间外部消防水池取水口处。2019 年 3 月 29 日,华硕公司与山东中煤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煤公司)签订了华硕产业园建设工程项目车间三、四施工合同。中煤公司按照合同及施工图纸要求,在华硕产业园三车间内修建了消防水池(深 4 米左右),并从底部将连接室外取水口的预埋管施工至车间北侧外墙 1.5 米处。消防水池取水口施工不在承包合同范围内。二、事故经过和应急处置情况(一)事故发生经过
4、(一)事故发生经过2021 年 1 月 12 日,华硕公司总经理(兼华硕产业园建设项目负责人)李强安排华硕公司工程部现场管理员翟广军负责落实消防水池取水口施工,翟广军找到中煤公司刘慎河,让刘慎河帮忙找两个人施工,华硕公司直接与施工人员结算。当时中煤公司已放假,刘慎河答应回去说一声,有想干的直接去找翟广军。当日 14 时 30 分左右,华硕公司翟广军和挖掘机到达施工现场,翟广军安排挖掘机司机进行沟槽开挖,找出预埋管位置。14 时 40 分左右,中煤公司岳修雷、刘连建找到翟广军。翟广军交代岳修雷、刘连建要注意安全,等沟槽面符合坡度要求后再进行作业。15 时左右,挖掘机挖出大约南北长 5 米、东西宽
5、1.5 米、深 3.8 米的沟槽,刘连建担心挖掘机挖坏预埋管,要下到沟槽中查看情况,翟广军进行了口头制止,刘连建并未听从,下到沟槽底蹲下查看时,沟槽东南方向边坡土方发生坍塌,将刘连建掩埋。(二)应急处置及善后工作情况(二)应急处置及善后工作情况事故发生后,翟广军、岳修雷等人立即组织施救,现场人员拨打了 120 急救电话和 110 报警电话。十几分钟后,刘连建被救出,经 120 急救人员现场抢救无效,因窒息死亡。截止2021 年 1 月 13 日善后工作已结束。三、事故发生原因和性质(一)直接原因(一)直接原因因开挖位置为主体工程及预埋管沟槽回填土,土质较松,在沟槽面放坡未达到安全要求、未对边坡
6、采取安全支护措施的情况下,刘连建进入沟槽作业,土方坍塌,导致事故发生。(二)间接原因(二)间接原因1.1.华硕公司安全生产责任落实不到位。华硕公司安全生产责任落实不到位。在组织消防水池取水口施工时,未按照建筑边坡工程技术规范(GB50330-2013)的要求制定施工方案及对沟槽边坡采取安全支护措施。2.2.华硕公司安全管理松散,教育培训不到位,对临时雇佣华硕公司安全管理松散,教育培训不到位,对临时雇佣人员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仅做口头要求就匆忙上岗作业,且未人员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仅做口头要求就匆忙上岗作业,且未能督促从业人员严格执行本单位的操作规程。能督促从业人员严格执行本单位的操作规程。3.3.华硕公司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对施工项目疏于管华硕公司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对施工项目疏于管理,未有效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对施工人员的理,未有效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对施工人员的违章、冒险作业情况,制止不力。违章、冒险作业情况,制止不力。(三)事故性质(三)事故性质经事故调查组调查分析,济南市长清区“112”华硕产业园建设项目一般坍塌事故是一起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四、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