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汇编廊坊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廊坊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二二一七年三月一七年三月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汇编廊坊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廊坊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主审:张志超、高中利主编:法制科编 印 说 明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省委、省政府出台关于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精神,全面落实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制度,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按照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基层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的意见(冀政办字201619 号)和廊坊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制度的通知(廊政法办 2016 16 号)要求,
2、对我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细化标准进行了第四次修订(自 2009 年 11 月 26 日经廊坊市人民政府第 14 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的第一版起,分别于 2014 年、2015年进行了两次修订)。对涉及到城市管理方面行政处罚的 17 部法律法规,98 种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细化、量化为 183 款,458 项裁量标准。同时,根据具体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危害后果以及法律依据等情形,综合考虑每一个处罚行为是否适用“三步式”柔性执法程序,并将具体适用情况在适用依据后予以标注,细化处罚幅度,为裁量权的规范行使定制“标尺”,为罚款-5-裁量上“刻度”、校“准星”,使执法人员办案时心里有标准和参照,加强
3、处罚的合理性。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主要解决三个问题:理念问题,改变队伍“重定性、轻量罚”、“重罚款、轻教育”的观念;能力问题,明确处罚标准和取证要求,提升执法办案的能力素质;规范问题,防范执法不作为、乱作为,确保执法公正。自由裁量权的修订将有效解决“一案多法、标准不一”的问题,改变执法队员凭经验、凭感觉办案的状况,强化公平公正的执法理念,减少“同案不同罚、合法不合理”现象,有力提升城管执法规范化的水平,提高执法办案效率和执法公信力,营造和谐的外部执法环境,维护执法形象,维护社会稳定。希望各行政执法人员认真学习,切实按照有关规定严格执法、公正执法、规范执法,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保护公民、
4、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同时也希望社会各界加强对行政执法行为的监督,为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贡献力量。廊坊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2017 年 3 月 10 日-6-目录廊坊市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若干规定 1廊坊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公开制度 10廊坊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行政处罚案件回访制度 12廊坊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回避制度14廊坊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说明制度 16廊坊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 18廊坊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适时评估修订制度23廊坊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重大行政处罚备案制度 24廊坊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行政执法程序规
5、定26廊坊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规则 36廊坊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 44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442、河北省城乡规划条例 483、河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条例 544、河北省城市绿化管理条例745、城市道路管理条例816、河北省城市地下管网条例837、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968、河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1069、河北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小摊点管理条例 10910、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 11011、城市绿线管理办法 11112、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管理办法112-7-13、河北省实施办法12114、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12115、城市建筑垃圾管
6、理规定 12916、市政公用设施抗灾设防管理规定13317、城市照明管理规定 136附: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714 号1382、河北省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试点工作方案的实施方案 146廊坊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手册 1 廊坊市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若干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监督行政处罚自由裁量行为,保障行政处罚实施机关正确行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全面推进依法行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等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行政处罚实施机关行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应当遵守本规定。第三条本规定所称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是指行政处罚实施机关在依法享有的行政处罚权限范围内,对违法行为是否给予行政处罚、给予何种行政处罚和给予何种幅度行政处罚的权限。第四条实施行政处罚自由裁量行为,应当遵循公正、公开的原则,坚持处罚与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