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规则适用于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范围内的在用固定式压力容器、移动式压力容器和医用氧舱的定期检验,但是不包括气瓶。其中,铁路罐车、汽车罐车和罐式集装箱(以下统称罐车)的定期检验,按照本规则附件A铁路罐车、汽车罐车和罐式集装箱定期檢验专项要求进行;医用氧舱(以下简称氧舱)的定期检验,按照本规则附件B医用氧舱定期检验专项要求进行;小型制冷装置中压力容器的定期检验,按照本规则附件c小型制冷装置中压力容器定期检验专项要求进行;长管拖车、管束式集装箱的定期检验,按照本规则附件D长管拖车、管束式集装箱定期检验专项要求进行;搪玻璃压力容器、石墨及石墨衬里压力容器、玻璃纤维增强塑料(玻璃钢)及玻璃钢衬里压力容器、塑料及塑料衬里压力容器的定期检验,按照本规则附件E非金属及非金属衬里压力容器定期检验专项要求进行。本规则第一、第二和第五章的规定适用于前款压力容器的定期检验工作,专项要求中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超高压容器的定期检验按照超高压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TSG R0002)的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