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江江苏苏省省地地方方计计量量技技术术规规范范JJF(苏)952024数数字字温温度度计计校校准准规规范范Calibration Specification for Digital Thermometer江江 苏苏 省省 市市 场场 监监 督督 管管 理理 局局发2024-05-01 实施布2024-03-26发布JJF(苏)952024JJF(苏)95-2024代替 JJF(苏)95-2010数数字字温温度度计计校校准准规规范范Calibration Specification forDigital Thermometer 本规范经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于 2024 年 03 月 26 日批准,
2、并自 2024年 05 月 01 日起施行。本规范委托江苏省热工计量专业技术委员会负责解释归 口 单 位: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主要起草单位:苏州市计量测试院参加起草单位:上海开平仪器有限公司JJF(苏)952024本规范主要起草人:宋姗姗(苏州市计量测试院)郁龙水(苏州市计量测试院)胡涵星(苏州市计量测试院)徐含青(苏州市计量测试院)参与起草人:汪剑(上海开平仪器有限公司)周斌(苏州市计量测试院)肖龙飞(苏州市计量测试院)JJF(苏)952024目录引言.()1 范围.(1)2 引用文件.(1)3 概述.(1)4 计量特性.(1)4.1示值误差.(1)4.2绝缘电阻.(2)5 校准条件.(2)
3、5.1环境条件.(2)5.2标准器及配套设备.(2)6 校准项目和校准方法.(3)6.1校准、检查项目.(3)6.2校准方法.(4)6.3数据处理.(4)7 校准结果表达.(5)9复校时间间隔.(6)附录 A数字温度计校准原始记录(参考格式).(7)附录 B数字温度计示值误差不确定度评定示例(一).(9)附录 C数字温度计示值误差不确定度评定示例(二).(13)JJF(苏)9520241引言本规范依据 JJF 1071-2010国家计量校准规范编写规则起草、其中测量不确定度的评定按照 JJF 1059.1-2012测量不确定度评定与表示进行。本规范依据第一版为基础进行了部分内容的修改,适用于数
4、字温度计的校准。本规范主要技术变化如下:修改了温度计的测量范围 删除了温度计的通道数 增加了引用文件 增加了概述 增加了标准器和配套设备 规范涵盖了高精密数字温度计的校准 附录中增加了高精密数字温度计测量不确定度的评定示例本规范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JJF(苏)95-2010。JJF(苏)9520241数字温度计校准规范1范围本规范适用于测量范围为(-1961200)的数字温度计(以下简称温度计)的校准。其他指示式温度计也可参照本规范执行。2引用文件JJG 160-2007标准铂电阻温度计检定规程JJF 1366-2012温度数据采集仪校准规范JJF 1379-2012热敏电阻测温仪校准规范J
5、JF 1637-2017廉金属热电偶校准规范GB/T 8170-2016数值修约规则与极限数值的表示和判定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规范;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规范。3概述数字温度计是指由数字式显示器和温度传感器组成的温度测量仪表。数字显示器包括段式数字显示器和点阵式数字显示器,温度传感器主要有热电阻、热电偶、半导体感温元件等模拟输出信号的传感器、集成温度传感器等类型。广泛应用于工业、商业及民用领域。4计量特性4.1 示值误差温度计示值误差有以下两种表示形式。4.1.1与被测温度计量程(FS)和准确度等级(a)有关的方程表示见公式(1)
6、:=a%FS(1)式中:允许示值误差,。4.1.2直接以被测量值表示见公式(2):=K(2)JJF(苏)9520242式中:K允许的示值误差限,。4.2绝缘电阻在环境温度为 1535,相对湿度不大于 85%时,温度计的电源端子与外壳、电源端子与温度传感器间的绝缘电阻应不小于 20M。注:使用电池供电的温度计不进行此项目的校准。5校准条件5.1 环境条件环境温度:1035;相对湿度:85%环境条件应同时满足标准设备使用的相关要求。5.2 标准器及配套设备校准所需的标准器及配套设备可以从表 1、表 2 中参考选取。选用的原则为:校准时由标准器及配套设备引入的扩展不确定 U(k=2)应尽可能小,以满足校准工作的需求。表 1 测量标准及技术要求序号测量标准名称测量范围技术要求备注1标准铂电阻温度计(-189.3442419.527)一等二等被校温度计最大允许误差优于0.025需使用一等标准2标准铂铑10-铂热电偶(3001200)二等3高精密数字温度计(-198420)MPE:0.025注:也可使用不确定度满足要求的其他测量标准。表 2 配套设备及技术要求序号设备名称技术要求用途备注1电测设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