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成型泡沫喷雾灭火系统应用技术规程CECS156-2004讲解了合成型泡沫喷雾灭火系统在新建、扩建、改建工程中的应用技术规范。该规程详细列出了适用的具体场所,包括油浸电力变压器、燃油锅炉房、燃油发电机房、小型石油库、小型储油罐、小型汽车库、小型修车库以及船舶的机舱和发动机舱。规程明确了这些场所安装和使用合成型泡沫喷雾灭火系统的技术要求和操作方法,确保在火灾发生时能够迅速有效地进行灭火,保障人员和财产安全。合成型泡沫喷雾灭火系统应用技术规程CECS156-2004适用于建筑和工业领域的设计、施工、监理及维护人员,特别是在涉及油浸电力变压器、燃油锅炉房、燃油发电机房、小型石油库、小型储油罐、小型汽车库、小型修车库以及船舶的机舱和发动机舱等场所的专业人士。该规程为上述场所提供了一套系统化、标准化的消防安全指导,帮助相关人员更好地理解和执行合成型泡沫喷雾灭火系统的安装与使用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