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ICS13.020.10CCS Z 0014山西省地方标准DB14/T 29632024生态环境监测机构向公众开放规程Regulations for public opening of environmental monitoring2024-01-03 发布2024-04-03 实施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 布DB14/T 29632024I目次前言.II1 范围.12 规范性引用文件.13 术语和定义.14 一般要求.15 开放程序.16 开放准备.27 开放实施.38 总结反馈.49 安全保障.4DB14/T 29632024II前言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
2、: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本文件由山西省生态环境厅提出、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标准的组织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本文件由山西省生态环境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本文件起草单位:山西省生态环境监测和应急保障中心(山西省生态环境科学研究院)。本文件主要起草人:钮少颖、郑晓艳、范晓周、贾晓红、李建宏、段文华、武佳敏、张艳、穆卉。DB14/T 296320241生态环境监测机构向公众开放规程1范围本文件规定了生态环境监测机构向公众开放的术语和定义、一般要求、开放程序、开放准备、开放实施、总结反馈和安全保障。本文件适用于山西省内在“环保设施向公众开放”小程序注册的生态环境监测
3、机构向公众开放的工作指导。使用其他渠道向公众开放的生态环境监测机构可参照执行。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 2894 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GB/T 10001.1 公共信息图形符号 第1部分:通用符号GB 13495.1 消防安全标志 第1部分:标志3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生态环境监测运用化学、物理、生物等技术手段,针对水和废水、环境空气和废气、海水、土壤、沉积物、固体废物、生物、噪声、振动、辐射等要素开
4、展环境质量和污染排放的监测(检测)活动。生态环境监测机构依法成立,依据相关标准或规范开展生态环境监测,向社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的数据、结果,并能够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专业技术机构。4一般要求生态环境监测机构应设置定期开放区域,并制定参观路线、设置参观通道。生态环境监测机构应配备专门的管理人员和专(兼)职讲解员负责公众开放活动。生态环境监测机构应具备保障参观者安全的相关设备设施。5开放程序生态环境监测机构向公众开放程序如图1所示。DB14/T 296320242图 1生态环境监测机构向公众开放流程图6开放准备制定开放计划6.1.1开放计划包括开放时间、开放区域、开放内容、开放形式、人员安排、安全保障
5、等主要内容。6.1.2开放计划可根据环境管理要求、监测技术进步和实际需求适时更新和调整。DB14/T 296320243做好开放宣传6.2.1制作宣传册、展板、挂图或视频等宣传资料。6.2.2通过网站、微信、微博等各类媒体向公众宣传开放活动。制定开放内容6.3.1开放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生态环境监测机构的基本概况;生态环境背景知识;生态环境监测原理及方法;生态环境监测设备工作原理及使用方法;污染的危害性;生态环境保护的作用和意义。6.3.2开放内容要注重生态环境保护知识的专业性、系统性和完整性,突出科普性,强化生态环境保护意识。6.3.3涉及多个环节、多种介质(如水和废水、环境空气和废气、土壤和
6、沉积物、固体废物等采样分析过程),应提前规划,合理安排。设置开放区域6.4.1开放区域可设置于生态环境监测机构的监测(检测)场所,如现场监测点、实验室、监测车等。6.4.2开放区域需保持干净、整洁,无明显异味。6.4.3开放区域不能有涉及安全和保密的物品或数据。6.4.4开放活动不能影响生态环境监测机构正常监测活动。6.4.5开放活动不能对周围居民生活产生明显影响。制定参观路线6.5.1宜配备路线标志、指引标识、安全警示牌、危险源等标识。6.5.2可采用地面引导线指示参观者在安全区域活动。6.5.3标志应清晰醒目且符合 GB 2894、GB 13495.1 和 GB/T 10001.1 的规定。人员组织和培训6.6.1根据开放内容对现场工作人员和讲解员提前培训。6.6.2讲解员应熟悉生态环境保护相关的政策法规和专业基础知识,具备良好的语言表达能力。7开放实施开放形式生态环境监测机构向公众开放形式包括:线下开放;线上开放。线下开放7.2.1生态环境监测机构向社会发布开放信息,包括开放时间、内容简介、参观须知和报名方式等。DB14/T 2963202447.2.2生态环境监测机构对参加开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