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合同编号:项目项目造价咨询合同造价咨询合同委托人:咨询人:签 约 地 点:签 约 时 间:年月日-2-第一部分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合同协议书委托人:法定代表人:住所:咨询人:法定代表人:住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建设工程委托造价咨询与其他服务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一、工程概况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2.工程地点:3.工程规模:4.资金来源:二、服务范围及工作内容二、服务范围及工作内容咨询人的服务范围及内容为负责完成本项目进行全过程造价咨询所涉及的一切工作,包括但不限于:(1)设计阶段:完成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等文件
2、的编制、审核与调整;(2)施工阶段:完成工程实施阶段造价控制;工程变更和索赔的审核;工程计量与支付的编制、审核与调整;以及其它为完成本阶段工作而必须完成的相关事项;(3)竣工阶段:完成竣工结算、竣工决算等文件的编制、审核与调整,审核分包结算文件,出具结算审核报告;(4)项目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以及委托人的实际需求而应当完成的其它有关工程造价咨询工作。具体详见附录 A三、服务期限三、服务期限-3-本合同约定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的期限暂定为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具体以委托人(或委托人授权代表)发布的计划为准,并须满足委托人的过程进度节点和工期目标要求。四、质量标准四、质量标准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应符
3、合: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行业规范、项目所在地行政主管部门的相关要求。五、酬金(价款)或计取方式五、酬金(价款)或计取方式1、合同暂定含税酬金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元)。其中不含税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元),增值税率为%,增值税额为:人民币(大写)(元)。2、计价方式:。合同价格包括但不限于管理费、工资、成果文件、利润、税金、保险、风险等为完成本项目所有造价咨询工作的一切费用,并已充分考虑现场实际环境和各种不可遇见因素,本价款不因任何因素作调整。六、合同文件的构成六、合同文件的构成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中标通知书
4、或委托书(如有);2、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或造价咨询服务建议书(如有);3、专用条件及附录;4、通用条件;5、其他合同文件。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包括补充协议)均构成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七、词语定义七、词语定义协议书中相关词语的含义与通用条件中的定义与解释相同。八、合同订立八、合同订立1.订立时间:年月日。-4-2.订立地点:。九、合同生效九、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双方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十、合同份数十、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其中委托人执份,咨询人
5、执份。委托人(盖章):咨询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5-第二部分第二部分通用条件通用条件1.1.词语定义、语言与适用法律词语定义、语言与适用法律1.1 词语定义除根据上下文另有其意义外,组成本合同的全部文件中的下列名词和用语应具有本款所赋予的含义:1.1.1“工程”是指按照本合同约定实施造价咨询与其他服务的建设工程。1.1.2“工程造价”是指工程项目在建设期预计或实际支出的建造费用。1.1.3“委托人”是指本合同中委托造价咨询与其他服务的一方,及其合法的继承人或受让人。1.1.4“咨询人”是指本合同中提供造价咨询与其他服务的一方,及其合法的继承人。1.1.5
6、“第三人”是指除委托人、咨询人以外与本咨询业务有关的当事人。1.1.6“正常工作”指本合同订立时通用条件和专用条件中约定的咨询人的工作。1.1.7“附加工作”是指本合同约定的正常工作以外咨询人的工作。1.1.8“项目咨询团队”是指咨询人指派负责履行本合同的团队,其团队成员为本合同的项目咨询人员。1.1.9“咨询人代表”是指由咨询人的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全面负责履行本合同、主持项目咨询团队工作的负责人。1.1.10“委托人代表”是指由委托人任命,在委托人授权范围内行使委托人权利的人。1.1.11“酬金”是指咨询人履行本合同义务,委托人按照本合同约定给付咨询人的金额。1.1.12“正常工作酬金”是指咨询人完成正常工作,委托人应给付咨询人并在协议书中载明的签约酬金额。1.1.13“附加工作酬金”是指咨询人完成附加工作,委托人应给付咨询人的金额。-6-1.1.14“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1.1.15“不可抗力”是指委托人和咨询人在订立本合同时不可预见,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不可避免发生并不能克服的自然灾害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