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讲解了在新建、改建或扩建的公共建筑设计中如何确保满足65%节能标准的具体方法和措施。它详细规定了节能标准的应用场景及技术细节。此标准是吉林省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在参考国家相关标准基础上,经过广泛调研和实践经验总结编制完成,于2016年4月15日起开始实施。内容涵盖多个方面:首先是阐述了本标准制定的目的与适用范围,并对一系列专业术语进行了界定;然后深入探讨了建筑和建筑热工性能的设计要求,包括建筑物形状系数控制、墙体传热系数限值以及门窗保温隔热措施等;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方面,从系统的能效等级选择到设备安装布局均有明确规定;给水排水环节则强调优化供水系统减少能源消耗;电气部分提出采用高效照明和智能控制系统来提高能源利用率;最后介绍了可再生能源如太阳能的应用原则和技术要点。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适用于各类新建、改建或扩建公共建筑项目的设计人员、施工单位和建设管理部门。这些机构在参与建筑规划初期就需要依据此标准指导整个设计流程,保证每个阶段都能落实节能减排的要求,特别是在寒冷地区的吉林省内。此外对于负责评估和验收工程的专业人士也具有重要指导意义,他们需要依照此文件所设定的各项指标,对项目的节能环保成效进行全面核查,以此推动建筑行业向绿色可持续方向转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