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资料管理标准DB22T5112-2017描述了吉林省在建筑工程资料管理方面的具体要求和技术内容,该标准对吉林省建筑业原有标准进行了详细修订和完善。该文件由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批准实施,替代了以前版本的标准DB22T127-2014。新标准的技术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术语定义、基本规定、工程资料管理和分类、监理和施工资料的管理细则以及验收后的文档整理等。特别提到根据JGJ/T250-2011对现场专业人员的岗位名称进行了调整,并按照GB/T50328-2014的规定更新了建筑工程归档文件的具体内容,确保资料表格符合最新政策要求。同时依据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修订了部分数据表单、分部及分项工程施工划分,并删除了消防工程分部相关内容。此外,对与国家现行其他规范不符的部分也进行了必要的修正,以确保全省建筑工程资料管理工作的一致性和规范化。建筑工程资料管理标准适用于吉林省内的各类型建筑工程,包括住宅、商业和公共设施建设等领域中的参建各方,比如开发商、建筑企业、监理单位及其现场工作人员。特别是需要从事工程档案管理和维护的相关技术人员、项目管理人员、质检员和安全负责人。它作为一份权威性指南为参与建筑工程的每个角色提供明确指导,有助于保证资料编制与保存过程的专业化和高效性,提高工程项目的质量和管理水平,满足现代建筑工程管理和信息化发展的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