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国 家 标 准GB/T 39791.42024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技术指南总纲和关键环节第 4 部分:土壤生态环境基线调查与确定Technical guidelines for identification and assessment of environmentaldamageGeneral principles and key componentsPart 4:Investigation and determination of soil environmental baseline本电子版为正式标准文本,由生态环境部环境标准研究所审校排版。2024-01-1
2、5 发布2024-04-01 实施生态环境部国 家 市 场 监 督 管 理 总 局发布GB/T 39791.42024i目次前言.ii1适用范围.12规范性引用文件.13术语和定义.14工作程序.25工作准备.36基于历史数据和对照区调查确定土壤生态环境基线.47基于其他方法确定土壤特征污染物生态环境基线.9附录 A(资料性附录)正态分布检验方法.11附录 B(资料性附录)Walsh 检验法.13GB/T 39791.32024ii前言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方案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管理规定等文件,规范土壤生
3、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的土壤生态环境基线调查与确定工作,制定本标准。本标准规定了土壤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过程中土壤生态环境基线调查与确定的内容、工作程序、方法和技术要求。本标准为首次发布。本标准是GB/T 39791 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技术指南总纲和关键环节 的第4部分。GB/T 39791已经发布了以下部分:第 1 部分:总纲;第 2 部分:损害调查。本标准附录 A 和附录 B 为资料性附录。本标准由生态环境部组织制定。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生态环境部环境规划院、中国科学院南京土壤研究所、北京农业信息技术研究中心。本标准生态环境部 2024 年 1 月 15 日批准。本标准自 2024 年 4
4、月 1 日起实施。本标准由生态环境部解释。GB/T 39791.420241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技术指南总纲和关键环节第 4 部分:土壤生态环境基线调查与确定1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土壤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过程中土壤生态环境基线调查与确定的程序、内容、方法和技术要求。本标准适用于因环境污染或生态破坏导致的土壤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的土壤生态环境基线调查与确定。本标准不适用于核与辐射所致土壤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的土壤生态环境基线调查与确定。2规范性引用文件本标准引用了下列文件或其中的条款。凡是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标准。凡是未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
5、于本标准。GB 15618土壤环境质量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T 4882数据的统计处理和解释正态性检验GB/T 4883数据的统计处理和解释正态样本离群值的判断和处理GB/T 39791.2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技术指南总纲和关键环节第 2 部分:损害调查GB/T 39792.1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技术指南环境要素第 1 部分:土壤和地下水HJ 25.2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监测技术导则HJ 25.3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技术导则HJ/T 166土壤环境监测技术规范HJ 710.10生物多样性观测技术导则
6、大中型土壤动物HJ 1019地块土壤和地下水中挥发性有机物采样技术导则HJ 1185区域性土壤环境背景含量统计技术导则(试行)CJ/T 340绿化种植土壤3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3.1土壤生态环境soil ecosystem and environment土壤环境、土壤中生态要素及其构成的生态系统。3.2土壤生态环境损害damage of soil ecosystem and environment因污染环境、破坏生态造成土壤环境及土壤中生物要素的不利改变,及上述要素构成的生态系统的GB/T 39791.320242功能退化和服务减少。3.3土壤生态环境基线baseline of soil ecosystem and environment污染环境或破坏生态未发生时评估区土壤的化学元素或化合物含量、理化性质以及主要土壤生物的种类组成及其数量、生物量等的水平或状态。3.4对照区reference area具有与评估区相同或相似的地质地球化学特征,与评估区位于相同的生态功能区,但未受到评估区损害行为影响的区域。3.5历史数据historical data能表征损害发生前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