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ICS 13.030.99 CCS Z 70 45 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标准 DB45/T 27732023 危险废物鉴别报告编制指南 Guidelines for the preparation of hazardous waste identification reports 2023-12-12 发布 2024-02-01 实施 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 布 DB45/T 27732023 I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本文件由广
2、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提出、归口并宣贯。本文件起草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固体废物和化学品环境管理中心(广西壮族自治区危险废物鉴定管理中心)、南宁海关技术中心。本文件主要起草人:黄雪约、唐梦奇、项赟、梁辉、郭蔚、李晓辉、赖后伟、何欣凌、陈璐、李平、甘树福、韦韩、洪体玉、吴倩桦、黄芊。DB45/T 27732023 1 危险废物鉴别报告编制指南 1 范围 本文件界定了危险废物鉴别报告编制的术语和定义,提供了危险废物鉴别报告编制的基本要求、工作流程、鉴别报告编制内容、鉴别报告编制格式的指南。本文件适用于对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区域内产生的固体废物开展危险特性鉴别时,编制的危险废物鉴别报告。突发环境事件涉及
3、的或历史遗留的无法追溯责任主体等其他情形危险废物鉴别报告的编制可参照执行。涉及司法案件的危险废物鉴别除外。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 5085.1 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腐蚀性鉴别 GB 5085.2 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急性毒性初筛 GB 5085.3 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浸出毒性鉴别 GB 5085.4 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易燃性鉴别 GB 5085.5 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反应性鉴别 GB 5085.6 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4、 毒性物质含量鉴别 GB 5085.7 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通则 GB 34330 固体废物鉴别标准 通则 HJ 298 危险废物鉴别技术规范 HJ 8.2 生态环境档案管理规范 生态环境监测 3 术语和定义 GB 5085.7和GB 34330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 固体废物 Solid waste 在生产、生活和其他活动中产生的丧失原有利用价值或者虽未丧失利用价值但被抛弃或者放弃的固态、半固态和置于容器中的气态的物品、物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纳入固体废物管理的物品、物质。来源:GB 5085.7-2019,3.1 3.2 危险废物 Hazardous waste 列入
5、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或者根据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认定的具有危险特性的固体废物。来源:GB 5085.7-2019,3.2 DB45/T 27732023 2 3.3 危险特性 Hazard characteristics 对生态环境和人体健康具有有害影响的毒性、腐蚀性、易燃性、反应性和感染性。3.4 固体废物鉴别 Solid waste identification 判断物质是否属于固体废物的活动。来源:GB 34330-2017,3.2 3.5 危险废物鉴别 Identification of hazardous waste 依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或者按照GB 5085.1-GB
6、5085.6和HJ 298,判断固体废物的危险特性,明确该固体废物是否属于危险废物的过程。4 基本要求 危险废物鉴别报告应信息齐全、内容真实、判定严谨、编制规范、结论明确。4.1 危险废物鉴别单位对鉴别报告的合法性、真实性、全面性、规范性和准确性负责。4.2 危险废物鉴别委托方应提供开展鉴别工作所必要的基础性资料并对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和全面4.3 性负责。鉴别完成后,鉴别委托方应将危险废物鉴别报告和鉴别方案、采样记录及检测报告等资料上传至4.4 国家危险废物鉴别信息公开服务平台,向社会公开。鉴别报告及相关档案资料保存宜参照 HJ 8.2 执行。4.5 5 鉴别报告编制工作流程 成立编制组 5.1 接受鉴别委托方委托后,危险废物鉴别单位成立鉴别报告编制组,明确责任和分工。现场踏勘 5.2 鉴别单位应结合鉴别委托方提供的相关资料,现场调查核实鉴别对象的产生情况,包括但不限于鉴别对象相关的行业类别、原辅材料、产品与生产规模、生产工艺及工况、产生环节、产生数量及台账、处理处置现状、贮存等情况。编制鉴别方案 5.3 根据现场踏勘获取的基础性信息,编制危险废物鉴别方案,鉴别方案编制框架参见附录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