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ICS 03.080.20 CCS A 18 44 广东省地方标准 DB44/T 24642024 家政服务 产后康复服务规范 Domestic service Service standards for postpartum rehabilitation 2024-03-07 发布 2024-06-07 实施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 布 DB44/T 24642024 I 目次 前言.II 1 范围.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1 3 术语和定义.1 4 管理要求.1 5 服务程序.2 6 服务内容与要求.2 7 服务监督、投诉与改进.5 参考文献.6 DB44/T 24642024 II
2、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本文件由广东省商务厅提出并实施。本文件由广东省家政服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GD/TC 136)归口。本文件起草单位:广州市妇女儿童发展中心、广东省家庭服务业协会。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周刘梅、李燕、李江虹、陈思嘉、刘闯、潘卓艺、梁译文、林嘉诚、袁征、王会娟、李嘉庆、卢晓文、王有良、罗邦琴、陈挺、李丽蓉。DB44/T 24642024 1 家政服务 产后康复服务规范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产后康复服务的术语和定义、管理要求、服务程序、服务内容和要求、服务监督、投诉与改进。本文件适用于家政服务机构为产
3、后女性提供的产后康复服务。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DB44/T 2293 家政服务 家政服务员职业规范 DB44/T 2316 家政服务 家政服务机构经营管理规范 DB44/T 2317 家政服务 投诉处理规范 DB44/T 2445 家政服务 纠纷调解处理规范 3 术语和定义 DB44/T 2293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产后康复 postpartum rehabilitation 在科学的健康理念指
4、导下,针对女性产后的心理和生理变化,进行系统的康复指导和训练,促进产后女性在分娩后一年内快速、全面恢复身心健康。产后康复服务 postpartum rehabilitation service 为分娩后的女性提供产后康复的服务。产后康复师 postpartum rehabilitation specialist 具备相关资质和能力,为分娩后的女性提供产后康复服务的人员。4 管理要求 机构要求 4.1.1 从事产后康复的家政服务机构应按 DB44/T 2316 的规定进行经营管理。4.1.2 家政服务机构应对产后康复师开展相关的岗前培训和“回炉”培训,培训内容包括职业道德、产后康复专项技能、心理
5、健康教育、公共安全与卫生等。人员要求 DB44/T 24642024 2 4.2.1 产后康复师基本要求应符合 DB44/T 2293 的有关规定。4.2.2 产后康复师应具备母婴护理、保健调理、乳房护理、盆底康复、形体修复、运动指导和心理疏导等产后康复专业知识和技能。5 服务程序 工作前准备 5.1.1 服务评估 家政服务机构应根据客户需求及产后女性的身体状况进行服务评估,确定服务方案。5.1.2 服务商定 根据服务方案与客户商定服务内容、产后康复师、服务时间、服务地点、收费标准等,并与客户签订服务协议。服务提供 5.2.1 服务前 产后康复师在开展服务前应做好准备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6、:做好个人卫生清洁工作,不应留长指甲、涂指甲油和配戴戒指、手链、手表等饰品;确认产后女性的信息,再次评估确认其身体状况,沟通确认服务内容;检查开展服务所需的场地及环境,备齐辅助用具、设备设施等,做好杀菌消毒工作。5.2.2 服务实施 5.2.2.1 产后康复师应按服务协议约定的服务内容为产后女性提供康复服务,在服务过程中主动耐心与产后女性进行沟通,舒缓其情绪。5.2.2.2 服务过程中如产后女性发生异常状况,应停止服务,及时告知产后女性及其家属、家政服务机构等,必要时协助就医。5.2.3 服务后 5.2.3.1 应主动告知产后女性后续护理注意事项。5.2.3.2 清洁、消杀、整理服务中所使用的辅助用具、设备设施等。5.2.3.3 做好服务情况记录,与客户确认,并及时向家政服务机构反馈。6 服务内容与要求 总则 产后康复服务包括营养膳食指导、乳房护理、盆底康复、形体修复、其他常见问题护理、心理疏导、产后保健康复指导、产后知识指导宣教等。营养膳食指导 6.2.1 根据产后女性身体状况、母乳喂养的需求和情况、饮食习惯与禁忌,参照中国居民膳食营养指南(2022),制定合理的饮食计划。DB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