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解读管理办法解读为贯彻安全发展新理念,推动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加强企业安全生产投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财政部、应急部印发了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财资2022136 号)(以下简称办法)。为便于相关行业企业和有关部门准确理解和把握 办法,更好地发挥办法促进企业建立安全生产投入长效机制作用,现对办法条款进行解释说明。目 录第一章 总 则.1第二章 企业安全生产费用的提取和使用.8第一节煤炭生产企业.8第二节非煤矿山开采企业.17第三节石油天然气开采企业.23第四节建设工程施工企业.28第五节危险品生产与储
2、存企业.35第六节交通运输企业.40第七节冶金企业.45第八节机械制造企业.49第九节烟花爆竹生产企业.55第十节民用爆炸物品生产企业.59第十一节武器装备研制生产与试验企业.63第十二节电力生产与供应企业.71第三章企业安全生产费用的管理和监督.76第四章附则.961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加强企业安全生产费用管理为加强企业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建立企业安全生产建立企业安全生产投入长效机制投入长效机制,维护企业维护企业、职工以及社会公共利益职工以及社会公共利益,依据依据中华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共中央中共中央 国务院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
3、域改革发展的意见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国发国发200420042 2 号号)、国务院关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国发201020102323 号号)等,制定本办法。等,制定本办法。【解读】本条是办法制定的目的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三条:“有关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专门用于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安全生产费用在成本中据实列支”;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国发20042 号)明确提出:“建立企业提取安全
4、费用制度。为保障企业安全生产所需资金投入,形成企业安全生产投入的长效机制,借鉴煤矿提取安全费用的经验,在条件成熟后,逐步建立对高危行业生产企业提取安全费用制度”;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 号)提出:“进一步完善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费用财务管理制度,研究提高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下限标准,适当扩大适用范围”;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提出:“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2管理使用制度,建立企业增加安全投入的激励约束机制”。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企业安全生产的有关决策部署,新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为政策依据。第二
5、条 本办法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直接从事煤炭本办法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直接从事煤炭生产生产、非煤矿山开采非煤矿山开采、石油天然气开采石油天然气开采、建设工程施工建设工程施工、危险品危险品生产与储存生产与储存、交通运输交通运输、烟花爆竹生产烟花爆竹生产、民用爆炸物品生产民用爆炸物品生产、冶冶金金、机械制造机械制造、武器装备研制生产与试验武器装备研制生产与试验(含民用航空及核燃料含民用航空及核燃料)、电力生产与供应的企业及其他经济组织(以下统称企业)。电力生产与供应的企业及其他经济组织(以下统称企业)。【解读】本条是办法的适用范围。办法的适用对象,具体包括从事煤炭生产、非煤矿山开采、建设
6、工程施工、危险品生产与储存等 12 类行业企业。与原办法相比,本次修订增加了民用爆炸物品生产、电力生产与供应两类企业,主要考虑:民用爆炸物品生产企业主要生产工业炸药、工业雷管等民用爆破器材,由于产品性质的特殊及生产过程的危险性,生产活动中易发生爆炸事故,属于高危行业。电力行业是国民经济中重要的基础产业,电力安全生产关系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关系国计民生和经济发展全局。随着电力系统规模不断扩大,新设备新技术新领域带来的新风险,特别是首台首套设备、特高压设备在电力系统推广应用,以及电化学储能的快速发展与规模化应用暴露出的新问题新风险需要采取防治措施,鉴于电力行业安3全生产的特殊性、复杂性以及对社会经济发展的极端重要性,有必要加大电力行业安全生产投入保障。此外,基于与其他非煤矿山开采作业活动、安全生产投入方向以及安全监管的差异化,本次修订将石油天然气开采企业单列。其他经济组织是指上述行业领域依法成立,有一定的组织机构和财产,但不具备法人资格的组织。包括私营独资企业、合伙组织、法人依法设立的分支机构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指除中华人民共和国拥有主权的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以及台湾地区之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