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ICS 07.040 CCS P13 1310 廊坊市地方标准 DB 1310/T 3262024 工程地质层组划分技术规程 2024-06-28 发布 2024-07-28 实施 廊坊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 布 DB 1310/T 3262024 I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本文件由廊坊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提出。本文件起草单位:河北省区域地质调查院(河北省地学旅游研究中心)、廊坊市国土空间数字中心、廊坊市工程勘察设计咨询协会、河北省地球物理勘查院(河北省浅层地热能研究中心)、河北省水文工程地质勘查院(河北省遥感中心
2、)、冀北中原岩土工程有限公司。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员:安喜坡、王亮、王继方、魏文通、赵健行、杜一、卜令、赵金海、张延记、王金贵、张欢、张馨予、张连琦、苏国星、张授兴、赵华平、程洲、陈宏强、王楠。DB 1310/T 3262024 1 工程地质层组划分技术规程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浅层100 m范围内第四纪土体工程地质层组划分基本规定、土的分类与命名、工程地质层组划分与编码、地质层组工程特性等内容。本文件适用于工程地质调查、城市地质调查、城乡规划工程地质勘察、岩土工程勘察、地质灾害评价等地层划分工作,公路、铁路、水利、市政等行业的工程勘察可以参照本文件。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
3、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本文件中没有规范性引用性文件。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工程地质层组 根据岩土体工程特性,结合地质年代和成因划分的地层组合。标准地层 一定区域内,按时代、成因、岩性等特征综合确定的具有代表性的地层单元组合。标志层 具有显著特征且可作为横向对比标志的地层。新近沉积土 第四纪全新世(Q4)中晚期形成的沉积土。一般沉积土 第四纪全新世(Q4)早期形成的沉积土。老沉积土 第四纪晚更新世(Q3)及以前形成的沉积土。软土 DB 1
4、310/T 3262024 2 在静水或缓慢流水环境中沉积,天然孔隙比大于或等于1.0,天然含水量大于液限,具压缩性高、强度低、透水性差、灵敏度高等特点,且在较大地震作用下可能出现震陷的一类细粒土。4 基本规定 浅表100 m 范围内工程地质层组划分应结合地形地貌开展。各地貌类型及古河道分布范围见附录A。根据地形地貌特点,可分为以下四类:冲湖积平原区(区):地势低洼,多洼淀、沼泽和湿地;冲积平原区(区):永定河-大清河冲积形成,地势平坦,分布有大量古河道及河漫湖沼区;冲洪积平原区(区):潮白河-泃河冲洪积形成,地势较平坦,分布有大量牛轭湖;构造剥蚀低山丘陵区(区):以低山-丘陵为主,基岩裸露,
5、分布区小。第四纪沉积土根据地质成因及地质年代划分应符合附录 B 的规定。本文件采用“沉积时代、成因控制为框架,工程特性控制为主”的层组划分原则,结合区域稳定地层、炭质土层及钙质结核层等作为标志层进行辅助划分。工程地质层组划分规则应按“主层编码-岩性亚层编码+工程性质次亚层编码”的形式编码。岩土工程勘察中发现规程规定地层以外的土层时,宜按以下因素进行补充:地形地貌、区域地层、地质构造影响;地层沉积相、地层年代及成因;土体类型及工程试验指标。工程地质层组划分除应符合本文件外,尚应符合现行国家和河北省相关规范、标准的规定。5 土的分类与命名 第四纪沉积土按颗粒级配或塑性指数,划分为碎石土、砂土、粉土
6、和黏性土。第四纪沉积土根据沉积年代,划分为新近沉积土、一般沉积土、老沉积土。粒径大于 2 mm 的颗粒质量超过总质量 50%的土,应定名为碎石土。碎石土分类应符合表 1 规定。表1 碎石土分类 土的名称 颗粒形状 颗粒级配 漂石 圆形及亚圆形为主 粒径大于 200mm 的颗粒质量超过总质量的 50%卵石 粒径大于 20mm 的颗粒质量超过总质量的 50%圆砾 粒径大于 2mm 的颗粒质量超过总质量的 50%块石 棱角形为主 粒径大于 200mm 的颗粒质量超过总质量的 50%DB 1310/T 3262024 3 表1 碎石土分类(续)土的名称 颗粒形状 颗粒级配 碎石 棱角形为主 粒径大于 20mm 的颗粒质量超过总质量的 50%角砾 粒径大于 2mm 的颗粒质量超过总质量的 50%注:定名时应根据颗粒级配由大到小以最先符合者确定。粒径大于 2 mm 的颗粒质量不超过总质量的 50%,且粒径大于 0.075 mm 的颗粒质量超过总质量 50%的土,应定名为砂土。砂土分类应符合表 2 规定。表2 砂土分类 土的名称 颗粒级配 砾砂 粒径大于 2mm 的颗粒质量占总质量的 2550 粗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