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1目的目的为了加强公司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防止火灾、爆炸、中毒等事故的发生,建立完善公司应急救援体系,特制定本制度。2适用范围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废弃处置全过程的安全管理。3职责职责3.1 安全管理部负责危险化学品的综合监督管理。3.2 物料管理部负责危险化学品的采购运输管理,并向供应商索要“一书一签”。3.3 仓储管理部负责危险化学品的储存、发放管理。3.4 生产部等负责危险化学品进行日常监督和控制。3.5 使用单位负责危险化学品的安全操作与日常安全管理。4.引用法规、标准引用法规、标准4.1中华人民共和
2、国安全生产法4.2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4.3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4.4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4.5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5内容及要求内容及要求5.1 术语术语5.1.1 危险化学品:是指具有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及有腐蚀特性,会对人员、设施、环境造成伤害或损害的化学品,包括爆炸品、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毒害品和腐蚀品等。危险化学品的界定,参照危险化学品名录。5.1.2 毒害品:是指进入肌体后,累积达一定的量,能与体液组织发生生物化学作用或生物物理变化,扰乱或破坏肌体的正常生理功能,引起暂时性或持久性的病理状态,甚至危及生命
3、的危险化学品。毒害品按其毒性大小分为一级毒害品(剧毒品)和二级毒害品(有毒品)。5.1.3 甲类物品:甲类物品是指闪点小于 28的液体;爆炸下限小于 10%的气体;常温下受到水或空气中水蒸气的作用,能产生可燃气体并引起燃烧或爆炸的物质;常温下能自行分解、在空气中氧化、受撞击、摩擦即能导致迅速自燃或爆炸的物质等。5.1.4 乙类物品:乙类物品是指闪点大于等于 28至小于 60的液体;爆炸下限大于等于 10%的气体,助燃气体;不属于甲类的氧化剂和不属于甲类的化学易燃危险固体等。如冰醋酸、氨等。5.2 危险化学品的出入库、运输及装卸危险化学品的出入库、运输及装卸5.2.1 危险化学品的采购和运输由物
4、料管理部统一负责,严格遵守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以及公司 剧毒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5.2.2 采购危险化学品,应确保包装物(桶、箱、瓶等)外部明显位置张贴、悬挂或喷印规范的安全标签,并向供应商索要危险化学品的安全技术说明书,不得从未取得危险化学品生产或经营许可证的单位采购危险化学品。安全标签和安全技术说明书的格式及要求,依据化学品安全标签编写规定和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编写规定。5.2.3 危险化学品运输和转移必须符合国家有关交通法规,办理相关的运输手续;运输单位应指派专人押运,运输和押运人必须责任心强,熟悉危险品的性质和安全防护知识及异常情况下的应急处理方法;驾驶员和押运员必须遵
5、守公司安全规定,服从仓储人员管理,装卸作业时,不得同时远离罐车。5.2.4 采购人员(仓储人员)必须对装运物品严格检查,对包装破损,安全标签不规范、危险化学品标志缺失的危险化学品货物,以及不符合安全要求的罐体,没有瓶帽、阀门密封不严的气体钢瓶不得装运、接收。5.2.5 遇湿容易引起燃烧、爆炸或产生有毒气体的原料(如金属钠等),不宜在阴雨天运输,若必须运输时,除具有良好的装卸条件外,还应有必要的隔热降温和防潮、遮雨措施。5.2.6 运输危险化学品车辆不得混装其他物品、车厢不得载人;互相接触容易引起燃烧爆炸的物品,不得装载在同一车厢;运输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的车辆等工具应彻底清扫冲洗干净后,才能继续装运其他物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