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临时用电作业管理制度-1-/4-1-临时用电作业管理制度临时用电作业管理制度1.目的目的为加强临时用电安全管理,确保临时用电作业安全,杜绝触电事故发生,特制定本制度。2.适用范围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生产区域内的临时用电和外施工单位现场临时用电。3 职责职责3.1 各车间负责临时用电的管理。3.2 安全部负责临时用电的安全监督。3.4 施工单位负责所接临时用电的现场运行、设备维护、安全监护和管理。4.程序和要求程序和要求4.1 公司内部各车间临时用电由单位自行实施。4.2 外施工单位作业前,应到机动部、安全部办理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4.3 在运行的生产装置、罐区和具有火灾爆炸危险场所内一般不
2、允许接临时电源。4.4.2 电工班负责人应对作业程序和安全措施进行确认后临时用电作业管理制度-2-/4-2-在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上签字。4.4.3 作业完工后,施工单位应及时通知负责单位停电,以便及时拆除临时用电线路。4.5 临时用电安全使用要求临时用电安全使用要求4.5.1 安装临时用电线路的电工作业人员,应持有电工作业证。4.5.2 临时用电设备和线路必须按供电电压等级正确选用,所用的电气元件必须符合国家规范标准要求,临时用电电源施工、安装必须严格执行电气施工、安装规范。4.5.3 临时用电必须满足使用要求,应使用三相五线制配电,线路及设备的绝缘应良好。4.5.4 现场配电应做到二级或三级
3、配电,即: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开关箱,并设置多级保护系统。严禁越级从总配电箱接线。4.5.5 各级配电箱均应安装短路、过载保护器和漏电保护器。在使用前要利用实验按钮进行实验,正常后方可使用。4.5.6 配电箱的配线要整齐。导线颜色要严格按国家规定使用。工作零线(N)与保护零线(PE)要分别装设,两者之间要有良好地绝缘措施。A 相-黄、B-绿、C-红、E-浅蓝、PE-绿黄双色。4.5.7 配电箱、开关箱应装设端正、牢固。移动式配电箱、临时用电作业管理制度-3-/4-3-开关箱的中心高度以 0.8-1.6 米为宜,并装在稳定的支架上;固定式配电箱、开关箱的中心高度为 1.4-1.6 为宜。4.5.
4、8 现场总配电箱与分配电箱(开关箱)之间的电缆余量不宜过长,多余的电缆或导线应不规则地分 1 布在安全地带,严禁整齐排列或盘在金属物上。4.5.9 临时用电架空线应采用绝缘铜芯线。架空线最大弧垂与地面距离,在施工现场不低于 2.5m,在穿越机动车道不低于 5m。架空线应架设在专用电杆上,严禁设在树木和脚手架上。4.5.10 对需埋地敷设的电缆线线路应设有“走向标志”和“安全标志”。电缆埋地深度不应小于 0.7m,在穿越公路时应加设防护套管。4.5.11 对现场临时用电配电盘、箱应有防雨措施,盘、箱、门应能牢靠关闭。4.5.12 施工现场照明要按规定悬挂或固定,室外悬挂高度应大于 3 米,室内 2.4 米。4.5.13 行灯电压不应超过 36V,在特别潮湿的场所或塔、釜、槽、罐等金属设备作业装设的临时照明行灯电压不超过12V。4.5.14 临时用电设施,应安装符合规定要求的漏电保护器,移动工具、手持电动工具应一机一闸一保护。临时用电作业管理制度-4-/4-4-审批表起草部门初审编审组审核党政联席会批准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