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高处作业安全管理制度高处作业安全管理制度1 目的目的为了明确公司生产区域的高处作业定义、分级与分类、安全要求与防护和高处安全作业证的管理。2 适用范围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公司范围内生产区域的高处作业管理。3 职责职责3.1 生产部负责对公司高处作业进行管理。3.2 公司各部门应对自己所管辖区内的高处作业安全负责。3.3 作业相关人员必须对整个高处作业过程负责。4 内容与要求内容与要求4.1 高处作业:凡距坠落高度基准面 2 米及其以上,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称为高处作业。4.2 高处作业安全要求4.2.1 从事高处作业的单位必须进行高处作业风险分析,办理高处安全作业证,落实安全防护措施,
2、方可施工。4.2.2 高处安全作业证审批人员赴高处作业现场,检查确认安全措施后,方可批准高处作业。4.2.3 高处作业人员必须经安全教育,熟悉现场环境和施工安全要求。对患有职业禁忌证和年老体弱、疲劳过度、视力不佳及酒后人员等,不准进行高处作业。4.2.4 高处作业前,作业人员应查验高处安全作业证,检查确认安全措施落实后,方可施工,否则有权拒绝施工作业。4.2.5 高处作业人员要按照规定穿戴劳动保护用品,作业前要检查、作业中要正确使用防坠落用品与登高器具、设备。4.2.6 高处作业应设监护人对高处作业人员进行监护,监护人应坚守岗位。4.3 高处作业安全防护4.3.1 高处作业前,施工单位要制订安
3、全措施,并填入 高处安全作业证内。4.3.2 不符合高处作业安全要求的材料、器具、设备不得使用。4.3.3 高处作业所使用的工具、材料、零件等必须装入工具袋,上下时手中不得持物;不准投掷工具、材料及其他物品;易滑动、易滚动的工具、材料堆放在脚手架上时,应采取措施,防止坠落。4.3.4 高处作业与其它作业交叉进行时,必须按指定的路线上下,禁止上下垂直作业,若必须垂直进行作业时,须采取可靠的隔离措施。4.3.5 高处作业应与地面保持联系,根据现场情况配备必要的联络工具,并指定专人负责联系。4.3.6 在采取地(零)电位或等(同)电位作业方式进行带电高处作业时,必须使用配备相应的劳动防护用品。4.4 高处安全作业证的管理4.4.1 施工负责人必须根据高处作业的分级和类别向审批单位提出申请,办理高处安全作业证。高处安全作业证一式 2 份,一份交施工负责人,一份由生产部留存。4.4.2 对施工期较长的项目,施工负责人应经常深入现场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并做好记录。若施工条件发生重大变化,应重新办理高处安全作业证。5 相关相关/支持文件支持文件厂区高处作业安全规程6 相关记录相关记录高处安全作业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