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氧乙烷气体检测报警仪讲解了环氧乙烷气体检测报警仪的首次检定、后续检定和使用中检验的相关规程与方法。规程主要针对电化学式的环氧乙烷气体检测报警仪制定,包括检测仪器的技术要求、通用技术和计量性能的具体规定。在计量性能方面,标题描述了示值误差、重复性和响应时间以及报警功能的具体要求:示值误差必须满足规定的范围;相对标准偏差不得大于2%;扩散式的响应时间不超过60秒,吸入式则不大于30秒。对于带有报警功能的检测报警仪,在环氧乙烷浓度达到设定点时应自动报警。此外,标题对仪器的一般构造及其应包含的功能,包括清晰完整的显示、各部件正常工作状态以及合理的外观等也作了具体要求。检定项目分为首次检定、后续检定及使用中检查三大类,并详细说明了每一检定阶段所需的环境条件、使用标准物质和设备等内容。环氧乙烷气体检测报警仪适用于电化学式的环氧乙烷气体检测报警仪的检测和维护领域,特别是涉及到首次检定、后续检定和使用中的质量控制环节。它不仅为从事环氧乙烷相关作业环境下的安全监测提供了技术依据,还广泛用于化工厂、制药企业等可能接触到环氧乙烷气体的各类工矿企业的设备校验和管理工作中,确保仪器能够精准可靠地运作,保障操作人员的安全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