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安全工作例会制度安全工作例会制度1 1目的目的1.1为贯彻电力生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提高电力建设安全施工管理水平,保障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增强林州热电公司与监理、施工、调试等单位的合作,协调管理,总结经验教训,促进共同提高。控制工程建设全过程不发生安全目标事故不发生安全目标事故,保障工程建设顺利进行和参建人员的安全与健康,保障国家和投资者的财产免受损失,规范本工程建设安全例会制度,依据国家和电力行业有关安全、职业健康与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和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工程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办法,制定本制度。2 2适用范围适用范围:2.1 本制度适用于大唐林州热电有限责
2、任公司 2300MW 级热电机组工程。3 3管理内容管理内容3.1 安全例会分工程安委会、安全监督网络专业例会和施工单位安全工作例会三个层次。3.23.2 工程安委会3.2.1 工程安委会应在工程开工前召开第一次会议,以后应每季度召开一次工作例会。3.2.2 工程安委会由安委会主任(或委托主管工程的安委会副主任)主持,总监理师、各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等安委会成员参加;公司安监部做会议记录,并形成纪要,下发各施工单位贯彻落实。安委会一般在每季度第一个月 5 日前召开。3.2.3 安委会的主要内容:3.2.3.1 总结上季度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情况,以及安全文明施工计划的执行情况,布置下季度安全文明施工
3、工作;3.2.3.2 贯彻上级有关安全文明施工的指示,决定工程建设中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的重大措施;3.2.3.3 决定工程中重大安全文明施工问题的解决方案;3.2.3.4 协调解决施工单位之间涉及的安全文明施工问题;3.2.3.5 颁发安全文明施工流动红旗和奖金。3.3 安全监督网络专业例会3.3.1 公司安全监察部应每月组织一次由安全监理工程师、各施工单位安监部(科)长参加的安全网络专业月例会,对工程建设过程中存在的隐患和不安全因素,制定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并监督予以落实。宣传贯彻国家政策、法规,学习传达上级有关电力建设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事故通报。布置本月安全文明施工监督管理工作和“安全文明施
4、工样板工地评比”工作,并做好记录。3.3.2 每周(周一下午)召开一次由安全监理工程师、各施工单位安监部门负责人参加的周例会,总结和布置本周安全监督管理专业工作,由监理做好会议记录。3.4 施工单位安全工作例会3.4.1 施工单位至少应每月召开一次安全工作例会,项目经理主持,项目副经理、总工程师、工会主席和各专业工地负责人参加;安监科做会议记录,并形成纪要,下发各专业工地贯彻落实。3.4.2 施工单位安全工作例会主要内容:3.4.2.1 学习传达上级有关电力建设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事故通报。对工程建设过程中存在的隐患和不安全因素,制定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并监督予以落实。研究并协调解决现场安全、职
5、业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中的具体问题,制定安全工作计划并检查实施情况;3.4.2.2 总结上月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情况,布置下月安全文明施工工作;3.4.2.3 检查安全文明施工计划和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的执行情况;3.4.2.4 制订阶段性安全文明施工措施。3.4.3 施工单位专业工地也应每月召开一次安全工作例会,工地主任主持,专责工程师、班组长、安全员参加;检查、总结上月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情况,布置下月安全文明施工工作;贯彻上级有关安全文明施工的指示,协调解决现场安全文明施工中的具体问题;制订本工地各施工项目和各工种、工序阶段性安全文明施工措施。3.53.5 各单位定期召开的生产调度会上,应按照“五同时”(在计划、布置、检查、考核、总结施工工作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考核、总结安全工作)的要求,研究、协调、解决与布置安全工作。3.63.6 安委会会议、安全工作例会和安全监督网络专业例会实行签到制度,公司安全监察部应有完整的记录,并立卷存档。4 4附附则则4.1 本制度由大唐林州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安全监察部负责解释。4.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