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规范合规指引(商贸)上海市应急管理局2024 年 3 月-1-目录1、仓储管理 22、危险化学品管理193、危险作业224、电气设备255、特种设备276、公用辅助设施设备367、建筑与消防41-2-仓储管理序号序号场所场所/环节环节/部位部位监督检查事项监督检查事项主要防范措施主要防范措施标准依据标准依据易发生的事易发生的事故类型故类型执法依据执法依据处罚条款处罚条款一、粮食仓库1粮食入仓在房式仓、筒仓及简易仓囤进行粮食进出仓作业时,未按照作业标准步骤,或未采取有效防护措施作业,引发人身伤害的情况。粮食入仓的准备、操作和管理应当符合 LS 1206 的要求。粮食仓库安全操
2、作规程(LS1206-2005)第 4 条机械伤害物体打击高处坠落火灾其他爆炸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并落实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采取技术、管理措施,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应当如实记录,并通过职工大会或者职工代表大会、信息公示栏等方式向从业人员通报。其中,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应当及时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和职工大会或者职工代表大会报告。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二条生产经营单位未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的,责令立即消除或者限期消除,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生产经营单位拒不执行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对其直接负责的主
3、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2粮食出仓粮食出仓的准备、操作和管理应当符合 LS 1206 的要求。粮食仓库安全操作规程(LS1206-2005)第 5 条-3-序号序号场所场所/环节环节/部位部位监督检查事项监督检查事项主要防范措施主要防范措施标准依据标准依据易发生的事易发生的事故类型故类型执法依据执法依据处罚条款处罚条款3除尘系统除尘系统未采取预防和控制粉尘爆炸措施,导致粉尘爆炸的情况。选用干式除尘器时,采用袋式外滤除尘和(或)旋风除尘工艺;选用湿式除尘器时,采用水洗或水幕除尘工艺。禁止选用干式静电除尘器和重力沉降室除尘。粉
4、尘防爆安全规程(GB 15577-2018)第8.4.2 条其他爆炸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安全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使用、检测、维修、改造和报废,应当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第二款生产经营单位必须对安全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并定期检测,保证正常运行。第三款生产经营单位不得关闭、破坏直接关系生产安全的监控、报警、防护、救生设备、设施,或者篡改、隐瞒、销毁其相关数据、信息。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第(二)、(三)、(四)项责令限期改正,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上二万元以下
5、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除尘系统应按照粉尘爆炸特性采取预防和控制粉尘爆炸的措施,设置监控装置,选用降低爆炸危险的一种或多种防爆装置。粉尘防爆安全规程(GB 15577-2018)第7.1.3 条干式除尘器滤袋应采用阻燃及防静电滤料制作,运行工况应是连续卸灰、连续输灰。粉尘防爆安全规程(GB 15577-2018)第8.4.5 和 8.4.6条-4-序号序号场所场所/环节环节/部位部位监督检查事项监督检查事项主要防范措施主要防范措施标准依据标准依据易发生的事易发生的事故类型故类型执法依据执法依据处罚条款处罚条款3除尘系统除尘系统未采取预防和
6、控制粉尘爆炸措施,导致粉尘爆炸的情况。禁止采用正压吹扫的除尘系统。粉尘防爆安全规程(GB 15577-2018)第8.1.7 条其他爆炸上海市安全生产条例第五十六条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有关负责人或者其他人员不得从事下列行为:(一)违反操作规程或者安全管理规定从事作业;上海市安全生产条例第八十八条 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有关负责人或者其他人员违反本条例第五十六条第一项至第五项的规定,从事禁止行为的,由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责令改正,对生产经营单位处以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有关负责人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以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除尘系统不得与带有可燃气体、高温气体、烟尘或其他工业气体的风管及设备连通。粉尘防爆安全规程(GB 15577-2018)第8.1.2 条不同类别的可燃性粉尘不应合用同一除尘系统。粉尘防爆安全规程(GB 15577-2018)第8.1.1 条风管内不出现积尘。粉尘防爆安全规程(GB 15577-2018)第8.3.3 条湿式除尘设计用水量、水压应能满足去除粉尘的要求,循环用水水质应清洁,过滤装置不得密闭,不得存在沉积泥浆。粉尘防爆安全规程(GB 155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