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废玻璃分类回收利用规范讲解了深圳市针对废玻璃分类、回收及再利用的相关规定和操作指南。本文件旨在确保废玻璃的高效回收和资源化利用,从而提升环保效益和社会经济效益。文中首先界定了废玻璃的定义及其来源,明确指出废玻璃是在日常生活中失去使用价值的可回收材料,但不含危险废物和建筑废弃物。对于废玻璃收集与暂存部分,则从一般要求出发详细指导如何布设合理的分类投放点和暂存点,并强调这些点位需要公示以提高公众参与意识;还具体提到各类场所如住宅区、机关企事业单位以及公共场所应根据实际需求设置相应数量和规格的收集容器,保证标识明确便于区分,同时对投放时的处理方式给出了实用性的建议。除此之外,废玻璃分类回收利用规范描
2、述了关于废玻璃运输过程中的注意事项。这部分提出运输单位要具备专业能力并严格遵守安全卫生法规标准,在保障人员和物品安全的前提下完成高效的物流运输。对于后续利用阶段,规范则阐述了一般的操作准则和技术要点,涵盖清洗消毒后直接再使用或经过初步加工成为可供回炉生产的原料。在环境污染预防与劳动者安全防护层面,制定了详尽的制度框架,不仅涉及到噪声排放、水气污染控制等环境保护措施,还关注到从业人员健康安全保障问题,包括工作环境的噪音限制和个人防护装备的要求。最后,对于运营维护,规范也提出了系统化的管理机制来支持整个体系的有效运转。废玻璃分类回收利用规范适用于深圳市内涉及废玻璃产生、运输、储存直至最终再利用的所有相关方,特别是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链条上的关键节点。包括但不限于各类型的社区(如居住区)物业部门负责环境卫生管理和分类投放的具体工作人员;各政府机构企业内部负责后勤保障和服务工作的部门负责人及其团队成员;城市公共区域例如公园商场街道等经营管理者,负责这些场所环境卫生保洁的专职人员。该文件同样为第三方服务提供者,如环卫作业单位、废品收购站乃至从事废玻璃二次开发利用企业的运营管理层提供了重要参考。它通过设定具体的标准和指导性原则促进了全社会共同遵守环保理念,助力构建绿色生态循环发展新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