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ICS 13.060 CCS Z 50 41 河南省地方标准 DB41/T 26912024 河流水库水资源质量评价技术规程 2024-07-26 发布 2024-10-25 实施 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 布 DB41/T 26912024 I 目次 前言.II 1 范围.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1 3 术语和定义.1 4 基本要求.1 5 河流水资源质量评价.1 6 水库水资源质量评价.2 7 评价成果.3 附录 A(资料性)水质站基础评价信息表(样式).5 附录 B(资料性)河流水质评价和统计表(样式).6 附录 C(资料性)水库水质类别和营养状态评价表(样式).7 附录 D(资料性)
2、河流水库水资源质量评价成果报告编制大纲.8 DB41/T 26912024 II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本文件由河南省水利厅提出。本文件由河南省水利标准化技术委员会(HN/TC 22)归口。本文件起草单位:河南省水文水资源测报中心。本文件主要起草人:付铭韬、许凯、李永丽、陈莉、上官宗光、蔡慧慧、韩枫、崔晨、王威、何洋、张佩、刘华、王宇、赵飞燕、谷彦彬。DB41/T 26912024 1 河流水库水资源质量评价技术规程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
3、河流、水库水资源质量评价的技术要求。本文件适用于河流、水库的水资源质量评价。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 38382002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SL 2192013 水环境监测规范 SL 3952007 地表水资源质量评价技术规程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 水资源质量评价 依据有关水质标准,对水体的物理、化学及生物学特征和性质进行的综合性评价。3.2 代表河长 设置在河流上的水质站能够反映水
4、质状况的河段长度。3.3 超标项目 水质项目浓度值不满足设定标准限值要求的项目。4 基本要求 4.1 参与河流水质评价的水质站,其设置应符合 SL 2192013 中 3.1.1 和 3.1.2 的要求,参与水库水质评价的水质站,其设置应符合 SL 2192013 中 3.1.1 和 3.1.4 的要求。水质站的基本信息填写格式见附录 A。4.2 水样采集过程应符合 SL 2192013 中 3.2.7,3.2.8 及 3.2.9 的要求。4.3 河流水资源质量评价可仅对水质类别进行,水库水资源质量评价应包括水质类别评价和营养状态评价。5 河流水资源质量评价 5.1 评价项目与评价顺序 DB4
5、1/T 26912024 2 5.1.1 评价项目应包含 pH、溶解氧、高锰酸盐指数或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氨氮、总磷、铜、锌、氟化物、硒、砷、汞、镉、铬(六价)、铅、氰化物、挥发酚、石油类、阴离子表面活性剂、硫化物。5.1.2 化学需氧量项目测定值大于 16 mgL 时,应选用化学需氧量进行评价;化学需氧量项目测定值小于或等于 16 mgL 时,应选用高锰酸盐指数进行评价。5.1.3 应按照下列顺序进行评价:a)进行单个项目的水质类别评价,并计算超标项目的超标倍数;b)进行水质站的水质类别评价,并统计主要超标项目;c)进行河流整体水质类别评价,并统计主要超标项目。5.2 评价时段 5.
6、2.1 应按旬、月、年或汛期、非汛期时段进行评价。5.2.2 旬和月评价可采用监测数据的算术平均值。5.2.3 汛期、非汛期评价,应使用 3 次(含 3 次)以上月监测数据的算术平均值,年度评价采用 6 次(含 6 次)以上月监测数据的算术平均值。5.2.4 海河流域和黄河流域的汛期为 6 月9 月,非汛期为 1 月5 月和 10 月12 月;淮河流域和长江流域汛期为 5 月10 月,非汛期为 1 月4 月和 11 月12 月。5.3 评价内容 5.3.1 单个项目的水质类别评价 5.3.1.1 单个项目的水质类别评价应根据 GB 38382002 表 1 确定该项目的水质类别,同一项目不同类别标准限值相同时,遵循从优不从劣原则,按照最优标准限值确定该项目水质类别。5.3.1.2 单个项目的水质类别超过类标准时,确定为超标项目。5.3.1.3 根据 SL 3952007 的 4.4.3 计算超标项目的超标倍数。5.3.2 水质站的水质类别评价 5.3.2.1 对水质站所有参与评价项目的水质类别进行统计,按照最差类别确定该水质站类别。5.3.2.2 对水质站所有超标项目,按照超标倍数从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