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煤炭计划管理制度煤炭计划管理制度第一条 燃料供应部需编制的煤炭计划包括:年度煤炭需求计划、年度煤炭订货计划、月度煤炭需求计划、月度煤炭供应计划。第二条 计划编制的原则:1、满足电力生产需要。2、满足锅炉设备安全稳定运行要求。3、满足资源和运力平衡要求。4、燃料综合成本最低。第三条 计划编制的依据:1、本单位年度和月度发电量、供热量、供电煤耗、供热煤耗和综合厂用电率计划。2、煤炭的平均发热量。3、新增机组的容量、投运时间、耗煤量。4、国家规定的允许损耗。5、库存煤量及库存煤净增减量第四条 在公司的指导下负责结合煤矿、铁路等实际情况,编制有关煤炭计划。第五条 年度煤炭计划的编制1、年度煤炭需求计划
2、要综合年度发电量计划、年度检修计划、新机的投运等因素进行编制。2、年度煤炭订货计划应根据年度煤炭需求计划和各供货单位的到货率、煤质、煤价情况及各产煤地的煤炭资源变化情况进行编制。第六条 月度煤炭供应计划要综合年度煤炭订货计划、月度电量计划和月度设备检修计划、煤炭库存增减量进行编制。第七条 燃料供应部根据公司煤炭订货指导意见,向公司燃料管理部门报送经主管领导批准的本公司年度煤炭订货计划。第八条 燃料供应部根据公司的需要报送本公司的年度煤炭需求计划、年度煤炭订货计划。第九条 具体执行细则:1、制定燃料计划时,对上级下达的指令性计划必须全面完成;如遇到有特殊情况不能完成时,应认真分析原因,并及时向有
3、关部门和领导汇报。2、特殊情况下的计划变更,追加等严格执行审批制度。3、对制定的年、季、月计划要认真组织落实,对未完成的计划要查找原因,分清责任,及时向有关部门和领导反馈信息。4、年计划完成90%以上,月计划完成95%以上。5、有关计划的各项基础资料完好准确率达100%。6、月计划和总结按期上报,不得迟报、漏报。7、未公开执行的各种计划,要注意做好保密工作。煤炭订货与合同管理制度煤炭订货与合同管理制度第一条 在集团公司和公司的组织下根据国家有关煤炭订货的指导意见与主要供煤单位进行商务谈判、签订合同。第二条 在公司的指导下,根据生产需要、按照“比质比价”的原则选择煤炭供应商,并与之开展商务谈判,
4、签订煤炭买卖合同。第三条 合同签订的原则:主体明确、合法合规、平等自愿、诚实守信。第四条 全国重点订货合同以及与重点矿供应商签订的市场煤订货合同上报集团公司审批;市场煤采购合同上报公司审批。第五条 煤炭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煤炭生产或经营合法资质的企业,煤炭运输合同承运方必须具有运输经营资格。第六条 合同内容包括:煤种、质量、数量、煤炭单价及执行期、发站、到站、运输方式、交货方式、质量和数量验收标准及方法、货款和运杂费结算方式及期限、违约责任、解决合同争议的方式、有效期限、合同编号、合同签订日期、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签字及加盖合同专用章。第七条 计划合同主管负责燃料供应部部合同管理工作。第八条 合同管
5、理的主要职责:1、明确采购、供应双方在履行合同中的权利和义务,按国家、省、市、地方政府、中国国电集团公司、国电金堂有限公司等有关合同管理的办法和规定,订立合同。2、按双方共同认可的内容等有关权益事项订立合同。第九条 合同管理的内容与方法:1、合同必须在采购前签订完毕,按月、季、年度签订;2、合同双方认真履行合同内容:如发生不能履行时,应事先通知对方,说明情况和原因。3、合同中的价格条款按中国国电集团批准的价格执行,合同有效期内,价格调整时,按调价文件执行。4、如违反合同,违反方应承担相应责任。5、合同当事人双方如需修改合同条款或合同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定,补充协定与合同有同等
6、效力。6、合同变更内容的,应提前向对方当事人提出,并按规定办理。7、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时,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申请调解、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8、合同履行完毕、废止等合同执行人应按规定及时将合同交计划合同主管统一归档保存管理。煤炭价格管理制度煤炭价格管理制度第一条 全国订货重点计划煤炭价格,以及向全国订货重点计划供应商采购的市场煤炭价格由集团公司确定;市场采购煤炭价格由公司负责组织与煤炭供应商协商确定。第二条 接受集团公司在分析煤炭市场行情,研究国家煤炭价格政格方面的指导。第三条 接受公司在建立煤炭价格管理台帐,收集整理区域内其它发电集团公司煤炭价格的相关信息方面的指导。煤炭调运管理制度煤炭调运管理制度第一条 煤炭调运工作的原则1、满足机组安全经济运行对煤炭质量的要求。2、优化供煤成本结构,确保燃料综合成本最低。第二条 燃料供应部负责本单位月度煤炭供应计划、月度煤炭运输计划的落实。第三条 燃料供应部要与地方政府及铁路、煤矿有关部门建立紧密的工作联系,协调接卸工作,避免压车。掌握月计划的排定、日计划的请车数、日核准装车数和实际装车数等,确保计划兑现的重要环节,及时向上传燃